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5)

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5)

五、推动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着力形成平衡发展格局

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坚持区域协同、城乡一体,优化城市空间和产业布局,强化空间管控,提升城市整体效能和宜居性。

(一)强化规划统筹引领作用。立足建设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加强与津冀规划对接,强化京津双城联动,打造现代化新型首都圈。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尊重城市发展规律,改革规划管理体制,完善城市总体规划。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综合调控各种空间需求,推进“多规合一”,形成一张规划布局总图,使符合首都需要的各项城市功能落实到空间布局上。实施全域空间管控,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增长边界,制定“两线三区”管控办法,严控全市开发强度,坚决遏制“摊大饼”式发展。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建立规划实施评估预警、依法管理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规划的刚性约束力。

(二)坚持按功能分区引导发展。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中部核心功能区、西北部生态涵养区的功能定位,调整各区县发展方向及重点产业,推动形成各区县主体功能清晰、发展导向明确、建设秩序规范的发展格局。建立各区县差异化发展的统筹机制,完善区级事权、财权配置和考核评价制度,建立重大项目落地市级统筹机制,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落实区县功能定位、承接中心城区疏解功能、实施人口调控挂钩机制。

加大生态涵养区支持力度。坚持把增强生态服务功能放在第一位,取消山区乡镇地区生产总值考核,全面退出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生态服务型沟域经济,建立生态友好型产业体系。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缩小基础设施通达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的差距。推进山区搬迁工程。

推进城乡结合部地区改造建设。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城镇集中建设区与周边城乡结合部改造捆绑实施政策,建立健全以基本规划实施单元进行区域统筹的机制。实施新增建设用地与现状低效用地盘活减量挂钩,完善农民转居、就业安置、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积极探索城乡结合部建设的多种创新模式,加快旧村和“工业大院”改造,抓好绿化隔离地区改革,促进减人增绿、用地集约、产业升级、环境改善、农民增收。

(三)构建结构合理的城镇体系。坚持走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推动城市发展建设重心向“多点一城”转移,形成城市功能由中心城和新城共同支撑的格局。坚持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培育优势特色产业,提升新城综合服务功能,吸引高端要素聚集和中心城区人口迁住。引导功能性项目、特色文化活动、品牌企业落户小城镇,打造功能性特色小城镇,促进教育、医疗、旅游休闲、农产品深加工和农村服务业聚集发展。统筹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和政府建设资金,统筹推动区域交通、市政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新城和小城镇公共服务、生态环境水平。

(四)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土地流转起来、资产经营起来、农民组织起来,加快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保障集体土地平等参与权益。分类实施有针对性的社保政策,加快农转居步伐,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健全农民增收机制,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稳步增加农民收入。强化精准帮扶、定点帮扶,探索实施资产收益帮扶制度,建立帮扶工作责任制,确保低收入村、低收入户收入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加强美丽乡村建设。实施农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加快供电、供水、污水收集、垃圾清运、信息、村庄道路、公园绿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建设、运营、管护机制。提升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公共服务全覆盖水平,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全部清运、无害化处理,逐步实现农村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加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鼓励农户兴办高品质的农家乐。支持民族乡村经济发展。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传承文化记忆,保持山水风光和田园特色。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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