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4)

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4)

四、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生态环境是当前人民群众的最大关切。要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让青山绿水蓝天常在。

(一)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认真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严格大气环境承载能力红线管理,持续完善治理措施。强化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治理,加快淘汰和压缩落后产能。实施清洁优质能源替代,实现农村地区优质燃煤全覆盖。执行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全面淘汰老旧车辆,提高新能源车使用比重。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对各类污染源实施综合治理,减少空气重污染天数,确保PM2.5年均浓度持续下降。

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制定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意见。严格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减少农业用水量,扩大再生水利用,全面建成节水型社会。研究推动海水淡化入京,多渠道保障水资源供给。加强污水收集处理管网设施建设,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实施企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完善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河道黑臭水体。推进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模式创新,强化并落实政府管网建设管理的主导责任,放开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市场。

加强垃圾污染治理。坚持减量优先,深入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焚烧处理比重,基本实现人均垃圾产生量零增长、原生垃圾零填埋。推进固体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完善政策和机制,着力解决垃圾处理设施落地难问题。建立健全化学品、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机制,推进重金属、噪声污染等治理,强化土壤环境治理修复。

(二)扩大环境容量生态空间。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构建“一屏、三环、五河、九楔”的生态格局,形成连接城乡、覆盖平原的绿色生态网络。推动中心城区疏解腾退建绿、拆违还绿、多元增绿,加大绿化隔离地区拆迁腾退、绿化建设力度,推进大尺度城市森林、健康绿道、郊野公园、公共绿地和湿地的建设管理。继续推进平原地区造林,实现村庄周围森林化、河渠道路风景化、基本农田林网化。巩固完善山区绿色生态屏障,建设浅山休闲游憩景观带。深入推进重点流域生态修复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加强绿色生态河流廊道建设。加强生物多样性恢复和保护。全力办好2019年世界园艺博览会。

(三)提高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坚持节约优先,强化约束指标管理,落实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抓好重点用能企业节能。优化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重,推进新能源规模化发展与综合利用。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以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为主,调整建设用地结构,实现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负增长。开展低碳城市试点,建立健全碳排放总量控制和分解落实机制。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率先建成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提高市民生态文明意识。

(四)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制定并落实最严格的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等标准,落实国家能效和排污强度“领跑者”制度。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健全环境保护的可持续运转机制和绿色就业富民的促进机制。健全环境治理体系,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实施网格化管理和有奖举报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对山水林田湖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加大环保市场培育力度,推进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等交易制度和平台建设。建立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制度,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逐步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五)推进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推动建立一体化的环境准入和退出机制,协同构建统一的生态环境规划、标准、评价、监测、执法体系。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推动建立区域水资源统一管理调配机制,推进固体废物的协同处置和循环利用。开展京津冀水源涵养区生态补偿试点,增强北部和西部山区生态涵养功能,共同推动京东南大型生态林带、大外环城市森林圈和环首都国家公园建设。深入实施生态水源保护林、京津风沙源治理等区域生态保护项目,完善区域生态协同保护体系。支持生态涵养区与张家口、承德共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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