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干部”的“铁”含义

“铁干部”的“铁”含义

核心提示:“铁”是一种令行禁止、视纪如命的纪律修为。廉洁自律、遵章守纪是党员干部应有的基本品格,也是从政之根本、安身之基础、立命之大节。

12月11日至12日,全国党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同志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在于培养造就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

那么,“铁干部”的“铁”指的什么呢?笔者认为:“铁”就是具有刚强正直、坚韧不拔、舍我其谁的气质和能力。习近平同志强调的“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就是由理想、意志、品格、行为和能力等融合升华的一种不可战胜的精神和人格力量。

一个民族,如果没有“铁”的气质,要想真正强大起来,无异于南柯一梦;一支队伍,如果没有“铁”的气质,要想打胜仗,也是痴人说梦。这要求我们党员干部必须具备“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定力和“三千越甲可吞吴”的功力,才能锻造出一支任何时刻都能“叫得响、拉得出、打得赢”干部队伍。

“铁”是一种“千磨万击还坚劲”的理想信念。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这一重要论断,深刻阐明了共产党人不懈的精神追求,揭示了新形势下加强对马克思主义信仰信念的极端重要性。理想信念能给人以明确的人生方向和无穷的力量,鼓舞人的斗志,激起人们为之献身奋斗。实现共产主义绝不是虚无和空洞的,这是我们民族和国家发展的方向,也是党员干部的最高理想。我党的历史中,一大批如坚守共产党员精神家园的杨善洲、矢志党的事业的焦裕禄等先进典型就是用生命诠释这种伟大的精神力量。有了这个精神支柱,就能凝聚共识,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而奋斗;有了这个精神支柱,就能发挥内在动力,积极有效应对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跋山涉水、攻坚克难;有了这个精神支柱,就能明白服务的目标和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铁”是一种令行禁止、视纪如命的纪律修为。廉洁自律、遵章守纪是党员干部应有的基本品格,也是从政之根本、安身之基础、立命之大节。每个共产党员都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把纪律修为作为共产党员的必修课。“心直则身直,可立地参天”,做到慎权、慎欲、慎微、慎独,经受住外界各种诱惑、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绝不可任性而为。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告诫,无论过去、现在以至将来,都应以此为启迪和警示,敬畏法纪,遵守党纪国法,时刻警醒贪欲之害,在法律面前没有特别人,在制度面前没有特权,这就是党纪国法的钢性,即使周永康、徐才厚等这样身居高位者的贪腐分子也概莫能外。党员干部必须带头遵纪守法,让权力在程序和制度上规范运行、阳光运行,“勿以恶小而为之”,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越规。做到“明”而知规知矩、“思”而有所顾忌、“行”而不忘法纪,如此三者合一,既是加强自身修为的硬标准,也是事业有成的铁要求。

“铁”是一种把人民利益看得高于一切的责任担当。领导干部的楷模孔繁森,曾讲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人的最高境界是为他人谋利益,一个共产党员的最高境界是为人民无私奉献。”这句简洁的话语,充分表达了共产党人为人民自觉牺牲奉献的崇高情怀和根本价值取向。中国之所以有今天的成就和辉煌,正是因为我们有一支能打、善打、敢打硬仗,勇于为人民牺牲奉献的干部队伍。当今社会持续发展,物质条件不断丰富,但党员干部根本宗旨不能丢、奉献精神不能丢、为人民谋利益的担当不能丢。“升官发财请走别处,贪图享受莫入此门”,这是对我们党员干部的特殊要求。当前,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根本目的,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融入到执政理念和施政要领中去,在困难险阻面前,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迷失方向、不偏离重心,把好事做好、把实事做实,让人民满意。

责任编辑:赵思齐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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