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准则”“条例”  切勿耍滑自欺欺人

认真学习“准则”“条例” 切勿耍滑自欺欺人

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印刷发行后,有人冠之以“史上最严”字样。其实,它不过是坚持正面倡导为主,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党内法规,是对党章的具体化,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看得见且够得着的标准。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对于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而言,“规矩”就是新修订的《准则》《条例》。但是,“有规矩”和“成方圆”之间不是充分条件,而只是必要条件,能否“成方圆”还要看各级党组织、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是否按“规矩”办事;而按“规矩”办事的前提首先就是要学“规矩”,懂“规矩”,用“规矩”。为此,就需要其自觉学习《准则》,进而把它内化为自己言行的指南,让《条例》成为自己心中长鸣的“警钟”。

由于种种原因,不少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不仅忘记了“规矩”,而且丧失了底线,在工作和生活中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甚至还不如一些普通群众。没有“规矩”的约束,导致一些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道德品质败坏,工作上不作为或者乱作为,最终严重败坏党的形象。因此,要发挥先锋队应有的作用就必须要从严治党,而从严治党就需要先把规矩立起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常言说,刀不磨要生锈,人不学习要落后。在学习新“规矩”的过程中,各级党组织、党员和党员干部都不应该抱着侥幸的心理不学习或不认真学习,力戒不认真对照《准则》《条例》找差距或走过场。对照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你难道没有发现修齐平治等等传统文化与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本质在这里水乳交融吗?你难道没有发现先公后私是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浓缩吗?你难道没有发现“尚俭戒奢”是对付“四风”的思想武器吗?因此,新“规矩”不是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苛求,而是职责使命的需要,是合格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底线标准。

古人说,以铜为镜,可正衣冠,以人为镜,可明得失。《准则》《条例》的发行,让各级党组织、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有了一面镜子,不过该镜子的正面刻的是党员和党员干部该怎么做的《准则》,背面刻的是党员和党员干部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该受到不同等级处分的《条例》。因此,各级党组织、党员和党员干部不仅可以通过这面镜子寻找到与《准则》要求存在的差距,明白改进之处,更应该从中查出自身暗藏的风险以及牢记违反《条例》该付出的代价。

还记得有这样一句话,能拯救我们的不是神仙上帝,而是我们自己。十八大以来无数党员和党员干部违纪违规受到处分的案例告诉我们:欺人者自欺,玩火者自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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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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