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三严三实”应牢固树立“四种意识”

践行“三严三实”应牢固树立“四种意识”

原题:树立四种意识 践行从严治党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将全面从严治党上升为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彰显了党中央的坚定决心、战略定力和使命担当,宣示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政治勇气和高度自信。当前,党员领导干部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应当牢固树立“四种意识”。

树立规矩意识

政治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是对党员干部的自我约束。新常态下,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从思想根本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应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必须维护党组织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组织保持一致,凡是党组织提倡的要坚决响应,禁止的要坚决杜绝,不搞“选择性执行”;必须维护班子的团结,不搞小圈子、小团伙,始终坚持以大局为重,全力维护同志之间、班子之间、干部和群众之间的团结,形成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时刻接受组织教育和监督,不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成为“特殊党员”;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搞非组织活动,不跟组织讨价还价,不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树立纪律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我们党最重要、最根本的纪律。当前,党员领导干部面前有两条红线碰不得:一条是国法,一条是党纪。党规党纪是衡量党员干部是否合格的标尺。新常态下,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必须把纪律放在前面。党纪严于国法,国法是公民行为的底线,党纪是党员干部的底线。要始终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深入学习领悟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及《纪律处分条例》,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

一方面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大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减少腐败存量;另一方面,用纪律和规矩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监督,遏制腐败增量。领导干部“破法”者,无不从“破纪”始。近些年,从我们查处的大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可以看出,作风和腐败问题的背后都是纪律问题。广大党员干部中,严重违法犯罪受到法律制裁的只是极少数,大多数要靠纪律来约束。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悟、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切实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我们当前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初衷不是为了惩处,而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因此,必须要在法律底线前筑起坚固的纪律防线,坚持抓早抓小,把日常教育做在前面,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适时“敲打”提醒,避免由小错酿成大错、从违纪走向违法。这样,才是对干部真正的关心和爱护。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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