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责任意识
全面从严治党,是新形势下的一个重要课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严峻、更为紧迫。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组织负责人,能否真正担负起“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直接决定了从严治党的成效。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一方面必须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这样明确的目的,就是要强化各级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各级党委主要领导应在日常工作中有针对性地听取纪委的工作汇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了解反映干部问题线索和审查情况。其他班子成员包括各民主党派领导干部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
另一方面必须担负起经济发展的责任。发展是硬道理,不唯GDP不代表不要GDP。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意见,紧紧围绕发展这个主题进行谋划布局,实施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五个发展的新理念,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全面从严治党是为促进发展提供环境保障,通过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形成干事创业的从政环境,从而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在任何情况下,党员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发展的理念,切实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
树立标杆意识
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在本单位、本系统就是“风向标”,具有很强的示范带动效应,其作风的好坏,直接关乎社会风气的好转,更关乎民心所向。北宋名相寇准,一生为官40年,始终严于律己、清廉正直,终生不攒钱财,不置田园,一顶青布麻帐用了20年,被誉为“无第(宅)宰相”。清道光年间,“罢郡轻舟回江南,不带关中一寸棉”的陕西蒲城知县蔡信芳,在蒲城为官时,常常是一身布衣装扮,廉洁朴素,其离任时百姓拦道挽留、哭声震天。这些严于律己、为民务实的典范值得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深学、细照、笃行。我们领导干部必须要切实树立这种典型带动的理念,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中,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始终做到要求严于一般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行动先于一般干部、作风优于一般干部、形象亮于一般干部,勇于喊响并带头践行“工作向我看齐、廉政向我学习”,积极发挥好示范表率、标杆引领作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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