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领导干部任用选拔工作新思维(2)

树立领导干部任用选拔工作新思维(2)

2、强化以德选人的制度。通过制度建设,规范科学选用领导干部。既要重能力,更要重品行,不能靠简单的形式化方法识人用人,而要以思想水平、工作实绩、品德作风、群众公认取人。尤其是主要领导和关键岗位,更要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将那些政治坚定、敢于负责、奉公为民、清正廉洁、开拓创新、艰苦奋斗的具有高尚道德情操的优秀干部选拔出来,而不用那些以权谋私、弄虚作假、干部群众信不过的人,不用那些跑官要官、投机钻营、只为自己谋名利的人,不用那些不讲原则、不负责任、怕得罪人的“老好人”,不用那些不干实事、无所作为、混日子的人。为实现上述目的,必须将各项道德规范纳入制度设计,使得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包括道德评价的必然环节,从而将低德、缺德、无德者拒之门外。

3、完善以德育人的内容。加强法治知识和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干部增强“三个自信”;加强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引导干部提升法治思维,遵守党的纪律,服从党的决定,维护党的团结,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加强党的宗旨教育,引导干部增强群众观念,坚持群众路线;加强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教育,使干部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加强道德情操教育,引导干部始终保持道德品行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加强艰苦奋斗、拒腐防变教育,增强干部对各种诱惑的免疫力。

4、健全以德考评的方法。深入贯彻落实中组部有关要求,将干部的道德素质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换届(任期)考察、后备干部考察、任职考察等各个时点进行道德考核;在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等各个环节进行道德考核;将干部在关键时刻、重要事件中的表现和履行岗位职责和日常学习生活中的表现相结合进行道德考核;根据巡视、审计、个人事项报告、信访举报等途径获得的信息全面进行道德考核;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等形式进行道德考核;采用正向测评与反向调查相结合、“八小时”内外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量化测评相结合等方法进行道德考核;根据干部不同层级和岗位,分级分类进行道德考核。考核结果要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

(作者单位:安徽省委党校)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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