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制定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9)

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制定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9)

(十三)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福建

60.完善法规制度体系。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全面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加强涉台港澳及涉外法规工作,加快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立法工作。加强党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完善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61.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依法调控和治理经济,推行综合执法,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建立行政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跟踪评价机制、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过错追究。强化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62.切实保证公正司法。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63.加强法治社会建设。深入实施“七五”普法,引导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完善守法诚信褒奖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等创建活动。建设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健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大力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严格落实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推动全社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64.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推动社会组织多元健康发展,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加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力度,积极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推行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加快政社分开,推进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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