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6)

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6)

六、坚持共享发展,顺应人民生活新期待

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要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使全省各族人民在改革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一)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增强政府职责,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建立符合省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加强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环境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努力实现全覆盖。有序扩大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范围,统筹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资源整合和设施共建共享。发挥政府在公共服务体系中的主体作用,扩大基本公共服务支出规模。

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推广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放宽公共服务领域投资准入,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探索管办分离多样化的有效实现形式。

(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重大部署,落实扶贫攻坚“3+10”组合拳,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集中力量攻坚,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实现贫困地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精准实施“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对有劳动能力、可以通过生产和务工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实施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对生存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方,以及居住过于分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难的地方,实施移民搬迁安置一批。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群体,实施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和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实施医疗救助扶持一批。对地震、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区贫困人口,实施灾后重建帮扶一批。

认真实施扶贫攻坚10个专项方案。优先改善贫困户住房条件。支持贫困地区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加快建立供水保障体系,推进电力和信息网络全覆盖。全面提升教育发展水平,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建立健全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全面开展禁毒防艾行动。实施文化惠民扶贫行动。加强科技扶贫试点示范。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构建资产扶贫机制,探索资产收益、投资收益、理财收益扶贫模式。

强化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建立“省负总责,市(州)、县(市、区)、乡镇抓落实”的扶贫开发管理体制,制定扶贫开发攻坚项目台账。加大省级财政扶贫投入,整合各类扶贫资源,开辟新的资金渠道。全面落实扶贫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制度,强化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加强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培养与建设。创新社会帮扶机制,形成脱贫攻坚强大合力。

(三)提高教育质量。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突出素质教育,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加快普及学前教育,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资源。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建立健全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教育免除学杂费。健全资助困难学生体系,实现困难学生帮扶全覆盖。

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城乡教师交流,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改善寄宿制学校条件,逐步扩大寄宿制学校规模。深入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和“9+3”免费教育计划,实施民族地区十五年免费教育计划。发展远程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办好特殊教育。

加强高校内涵建设,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创新创业能力,使若干高校和一批学科达到或接近全国一流水平。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布局,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建立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深化人才培养体制、资源配置方式、考试招生制度、办学体制、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完善教育督导,加强教育社会监督。完善学分制度。

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

(四)促进就业创业。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建立完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政策,完善城乡均等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统筹人力资源市场,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深入推进居家灵活就业,加强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基层就业,促进城市低收入家庭和被征地农民、“9+3”学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建立面向大众的创业服务平台,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农民工和川籍企业家返乡创业。

加强技能培训。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大力开展新兴产业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开展重点群体免费职业培训行动,加大对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的技能培训力度。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技术工人培养模式,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度。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完善技术工人职称评定制度,扩大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等同大城市落户挂钩制度。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劳动关系领域法治建设,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坚持并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

(五)缩小收入差距。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努力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缩小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实行农民增收工作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负责制,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强收入分配相关领域地方性立法。严格规范隐性收入,打击和取缔非法收入。

(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加快建成覆盖城乡全体居民、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坚持精算平衡,完善筹资机制,分清政府、企业、个人各自责任,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推进并落实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行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理顺行政管理体制,统一经办管理。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深化支付制度改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改进个人账户,开展门诊费用统筹。实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推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救助工作。推动建立适度普惠性儿童福利制度。落实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大力发展慈善事业。

(七)推进健康四川建设。加大政府和社会对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大力提高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水平和居民健康水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进医药分开,实行分级诊疗,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加快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立医院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建立新农合筹资增长及费用分担机制。健全药品供应和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增加艾滋病预防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加快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构建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发展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加强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和职业病危害防治,降低大病慢性病医疗费用和个人卫生支出占比。发展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加快发展中医药产业和民族医药产业。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

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建立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严格食品安全准入,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八)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注重家庭发展。

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发展养老事业。

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全面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深化对残疾人“量体裁衣”个性化服务,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未成年人、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关爱帮扶服务。重视发挥关工委作用。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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