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处分“打白条”是把板子打在自己身上

纪律处分“打白条”是把板子打在自己身上

“抽查发现的636个问题全部得到整改,对存在突出问题的29个责任单位和144名责任人实施了严肃问责,追回多发工资、津贴及奖金等共计23.86万元。”今年9月以来,四川省针对部分地方存在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并从完善机制和强化执纪监督入手,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确保不“打白条”“打折扣”。(2015年12月19日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党政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这是雷打不动的道理。然而一些地区和部门在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中存在违规评定年度考核等次、工资级别档次调整不及时不到位、处分期内违规晋升职务、受处分人员档案管理不规范等情况,使纪律处分流于形式,打了“白条”,打了“折扣”。

纪律处分本来是很严肃的事情,为何流于形式,打了“白条”?想来一方面的原因是纪检部门自身的工作不到位,没有及时跟进;但另一个最有可能的原因就是碍于情面,打不开面子。纪检部门根据违纪干部的违纪情况进行了相关的处分,有些处分往往会涉及到工资晋级、职务晋升等切身具体的利益。对于涉及到切身利益的处分,只要一旦实施,就会对违纪干部升迁和工资影响较大,为了顾及情面,顾及到受查处干部的情绪,往往就是出了文件而不执行,干打雷不下雨。违规违纪干部自身的利益基本不受到很多影响,该加工资的照加工资,该升职的继续升职,纪律处分就如一纸空文。

受到查处得不到执行,看似对违纪干部的厚爱,但实则却是纪检部门拿着组织纪律当人情,把纪律处分当作应付上级,应付检查的一种方式。这样的后果则是纪检部门把自身的工作置于“灯下黑”的角度,自己把自己置于违纪违规范围,使自己工作处于被动局面,是把“板子”往自己身上打;其次这样做会给其他干部不良的示范效应,如果违纪受查处的干部没有得到实质性的处理,其他干部就会把纪律不当一回事,认为违点规、犯点纪有人撑着,那胆子就会越来越大,行为就会越来越放纵,最终不仅很可能让干部走向更危险的道路,也是背离了“治病救人”,关爱干部的初衷。

纪检部门的纪律处分“打白条”,是把板子打在了自己身上,也是把板子打在了组织纪律上。纪检部门应当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不能让纪律处分“打白条”、“打折扣”,要一把尺子执纪到底,以“眼里不揉沙子”的严肃性、认真劲,切实解决执行纪律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啄木鸟”精神严格执纪,治病树、拔烂树,最终培育好保护好广大干部这片大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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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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