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正的态度看待法律的尊严

以公正的态度看待法律的尊严

13年前,云南省巧家县一幼儿园发生一起投放危险物质案,幼儿园小工钱仁风被判处无期徒刑。案件一波三折,进入再审程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1日作出再审宣判,以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改判钱仁风无罪。(中国新闻网 2015年12月21日)

此判决一出,无疑与林森浩投毒案一道成为最近国内法治新闻的重磅炸弹,对于两位当事人,两件案件是特殊的,两位当事人在人生的轨迹上都经受着无比重要的转折点,只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一个终于不用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一个终于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对整个社会而言,两件案件是普通的,只是推动我国法治进程的普通案件。

除去社会批判和偏见,除去证据链是否严谨等专业术语,案件的判决是对法治社会的进程具有推动意义的。除开当事人家庭的拼命奔走,两位当事人几乎就是两个社会群体的代表,一位是即将踏出校园,奉献社会的天之骄子,一位则是只有小学文化,蜗居社会底层的劳务人员。正是两位当事人背景的强烈反差,才显得法律在社会背景下的公平,才显示了法治社会的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公平、公正、公开。

钱仁风案件同时也展现出司法工作者对于案件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纵使案件久远繁杂,表皮支离破碎,也都一一拨开云雾见晴空,让原始的证据重新摆在法律审视的目光之下,让其重新“为难”法官,重新备受关注。法官,作为法律的“代言人”,在案件审理中总是“一语定乾坤”,此案一改人们对于法官“吃完被告吃原告”的认识,抛弃回避与搁置的态度,宁愿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宁愿让国家“买单”,也要通过自己展现出法律的正义。

此案终究是个案,我们也并非希望有人用13年的冤屈来证明法律的重要性,相反不论大学生卖鸟也好,投毒案也罢,在相信法律的同时也更希望尊重生命。但是法律作为社会最后一道“保险丝”也必须有其尊严所在,在众多司法工作者的努力下,保证在每个人心中都有触不得高压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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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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