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村务管理不公开透明,缺乏对村官的监管以及村官个人欲望膨胀等因素影响,村官腐败问题已经非常突出。为此,可以结合村民自治的特点,从规范选举程序和权力控制入手,完善村务制度建设,让村官履职中没有腐败空间和漏洞可钻,用不能腐的制度体系来推动村庄治理的现代化建设,把村官手中的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在我国,现代化的村庄治理主要源自上世纪80年代,其主要表现就是建立村民委员会,实现村民自治。伴随着改革开放浪潮,为了推动村域发展、村民致富,农村涌现出大批能人致富、能人治村的村官。与此同时,由于村务管理不公开透明,缺乏对村官的监管以及村官个人欲望膨胀等因素影响,村官腐败问题已经非常突出。为此,我们可以结合村民自治的特点,从规范选举程序和权力控制入手,完善村务制度建设,让村官履职中没有腐败空间和漏洞可钻,用不能腐的制度体系来推动村庄治理的现代化建设,把村官手中的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严格控制村级选举中的“贿选”。由于受历史因素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制约,我国农村选举中存在着诸多问题,请客送礼、拉票买票、宗族选举等时有发生,其中,最突出的就是“贿选村官”。在经济发达地区,贿选村官现象尤为突出,因为在这些地区,村官虽小,但权力的“含金量”却很高,具有很大的腐败空间和利益。为了获取这顶“官帽”,选举前经常对村中选民采用请客、送礼、送钱进行“贿选”。很多时候,通过“贿选”当上村干部的,上台后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捞本”,把花出去的钱“收”回来,根本难以从广大村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做事情,更多的时候是侵害村集体利益。因此,要从党纪政纪和法律上加大惩处贿选的力度,努力遏制贿选。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让村民充分认识到,手中的选票事关自己的切身利益,并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不断创新杜绝贿选的方式方法,做好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仔细甄别“村官”的“人选”。村“两委”人选问题直接事关村里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党的方针政策能否传递到“末梢神经”,关键依赖于村官。大量事实证明,只要村干部能干、肯干和会干,该村的工作推进起来就很顺利,群众的满意度自然就很高。引导村民群众仔细酝酿村干部人选,把“信念坚定、遵守法治、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作为能否作为村干部的重要标准。在选举中,严格按照选举程序,乡镇(街道)党委和村里群众要注重村官的人品问题,真正把那些想干事、有能力、有威信的能人选上去。
认真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的“程序”。当前,出现“村官”腐败的村庄主要原因是村级事务规范化程度不高,财务管理不公开透明,资金使用混乱和不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有些村干部飞扬跋扈,作风霸道,搞“一言堂”,办事不讲程序和规矩,村里重大事项根本不进行民主决策,村民也不了解村里重大事项建设和经费的使用情况,有些甚至为了躲避监督,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很容易滋生腐败。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引导村官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公布村务财务情况,让村民自治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教育引导村干部和群众,不断推进村务事项的民主化管理,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群众关注村级事务和村级发展,减少村官贪污腐败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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