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改革:稳增长惠民生作用凸显 (2)

财税改革:稳增长惠民生作用凸显 (2)

税制改革措施实

减税助力稳增长

税制改革方面,3月份,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专属立法权事项。“税收法定原则进一步明确,对我国推进依法治国、实现税收法治影响长远。”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说。

在主要税种的改革方面,则呈现出“小步快走、定向发力”的特点。

消费税改革持续推进。1月12日,提高成品油消费税;2月份,对电池(铅蓄电池除外)、涂料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5月份,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和“双创”的税收措施相继出台,力度不断加大。将年初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扩大到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

10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放宽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活动和费用范围,并允许企业追溯过去3年应扣未扣的研发费用予以加计扣除。“企业的研发投入越多,得到的税收优惠就越多,对于推动企业结构转型将起到很重要的作用。”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表示。

在营改增方面,取得积极的减税效果。截至6月底,全国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共计509万户,上半年营改增共减税1102亿元。

此外,6月份,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尖锐。有必要清费立税,加快环境保护税的立法进程,通过环境保护税法进行调节、约束。”刘剑文说。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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