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价格认定规定》已于日前印发,根据该《规定》,价格认定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价格认定机构办理价格认定事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对于涉及的作为定案依据或者关键证据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经有关国家机关提出后,价格认定机构应当进行价格认定。
《价格认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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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总编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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