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核心提示:**年,我局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识不强,执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党内监督“和”为贵、制度建设欠“管用”等等。

区纪委:

**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坚决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区纪委全会安排部署,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党纪意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现将一年来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履职尽责,切实担负政治责任

我局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履职、强化领导、常抓不懈。

(一)党组统筹谋划,党政齐抓共管。我局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初民政工作目标统筹考虑,融合推进。党组会2次、中层干部例会6次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每季度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2次以上,以区民政局、局党组名义印发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21份,及时研究目标任务、工作计划和具体举措,指导全局反腐倡廉工作持续推进。同时,支持区纪委派(出)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形成反腐倡廉合力。

(二)主要领导带头,成员各尽其责。局主要负责人坚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先后8次在全局性会议上就党风廉政建设提要求、作部署,带头讲廉政党课2次,年初与分管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带头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局班子其他成员切实担负起分管范围内反腐倡廉建设职责,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各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之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追究、责任期限进行明确的界定,结合日常业务工作亲自研究布置、亲自推动落实,切实取得了实效。同时,积极开展各类专题学习,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13次,参加学习党员干部326人次(其中领导宣讲2次,理论学习9次,先进典型教育2次);开展实践课堂活动5次,参加党员干部158人次。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调研检查,形成落实“两个责任”的共识,主要负责同志和纪检组长分别签订主体责任书和监督责任书2份。

(三)立足权责对等,构建责任体系。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廉洁**的意见》和《**市**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暨建设廉洁****-2017年实施意见》、《**市**区**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要求,制定并印发《**市**区民政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暨建设廉洁民政**-2017年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市**区民政局**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细化工作项目3大类30项,分别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协办单位、具体任务和完成时限。认真落实《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具体内容,确保责任对等、权责清晰、履责到位。

(四)加强日常督查,推动责任落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要求,定期不定期对局机关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督查,促进责任落实。认真落实“述责述廉”相关要求,明确要求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撰写述责述廉报告交局纪检组备案,年底将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进行集中述责述廉。今年,局主要负责人参加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主体责任约谈2次。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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