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5)

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5)

核心提示:**年,我局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识不强,执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党内监督“和”为贵、制度建设欠“管用”等等。

五、落实“三严三实”,选好用好党员干部

坚持“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鲜明“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着力建设党和群众需要、符合改革发展所需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区选拔任用干部实施意见,今年按规定程序新选拔任用科级干部11名,组织报送非定向推荐区管副职领导干部拟提拔使用人选1名。

(二)强化干部日常管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等规定,按照“五个专项治理”要求,我局对超职数配备干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配偶和子女已移居国(境)外国家工作人员、领导干部出国(境)、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任)职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今年,我局班子成员按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报告,并组织班子成员签订《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出国(境)有关规定的承诺书》5份,组织科级及以上干部签订拒收不受红包礼金承诺书20份,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制定的防止奢侈浪费“八项规定”、廉洁自律“六不准”以及省、市、区关于改进干部作风相关规定等党风廉政的要求。按照区委组织部统一要求,对我局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档案进行了补充完善,对确定的16名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持有的护照进行统一管理。

(三)逗硬干部选拔任用监督。认真落实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格把关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对新选拔任用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坚决纠正不敢担当、为官不为、庸懒散浮拖等现象。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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