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3)

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3)

核心提示:**年,我局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识不强,执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党内监督“和”为贵、制度建设欠“管用”等等。

三、坚持正本清源,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按照《**市**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暨建设廉洁****-2017年实施意见》及我局制定的《**市**区民政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暨建设廉洁民政**-2017年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积极构建具有民政工作特色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

(一)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加强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推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全程纪实、重要情况报告、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制度,实行决策终身负责制。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决定和实施前,广泛听取基层群众、工作对象、服务对象、民政政风行风监督员等方面的意见;重大人事任免充分酝酿并征求纪检组的意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我局审批服务事项再次进行清理,老年优待证办理权力下放到乡镇(街道),缩短低保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将低保办理时限由75天缩短至45天,报审材料由原来的10个减少为4个。

(二)深化“三权”制度改革。从保证权力阳光运行、民主监督、规范执行等方面入手,加强财经权、人事权、资源权“三权”管理,努力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登记与管理,今年,我局按照区政府统一安排搬至新政务中心集中办公,原婚姻登记处搬至原区人社局一楼办证大厅,原养老中心部分资产移交区建设局使用,在完成全部搬迁和移交后,我局对资产进行再次清理,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所有资产管理,对需要进行报废的资产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废处理。加强“三公”经费管控,增强预算约束,稳妥推进收支预决算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人事权规范运行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结合实名制管理工作,对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正编人员情况、编外人员等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完善实名制管理系统,严格按照区委编办“三定”方案内容,按规定配备使用干部。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对于局内采购的各类物资,严格按照区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列入政府统一采购的物资均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采购,今年采购帐篷、救灾用两折床、自动充气垫、雨具、照明设备、救生衣、救生绳、铁铲等救灾物资,使用资金9.295万元;“送温暖”冬令物资采购(大米、棉被、菜油),使用资金54.895万元;采购无轨档案密集架,使用资金5.5711万元;采购复印机、电脑、相机等,使用资金5.416万元。对于未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的各类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事项,我局制定了《**市**区民政局采购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规定和监管纪律。

(三)创新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按照区纪委统一安排,我局作为区级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化平台建设试点单位,按照“七步工作法”要求,逐一落实职权清单、流程图、风险点、风险等级、岗位、防控措施等内容,确定外部职权36项,内部管理职权48项,绘制流程图84幅,确定风险点540个,制定防控措施834条。目前,按照工作安排,已完成平台基础数据的录入工作,风险防控平台启动运行,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同时建立健全岗位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合理性审查、发挥查办案件预防腐败作用等配套制度机制,实现对全部人员、全部职权、全部过程的“三全”防控,积极预防职务犯罪。

(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惩治腐败。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工作,在局办公室配备专门人员从事纪检监察工作,配齐设施设备,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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