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领导,形成合力,确保农资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农业、工商、质监、公安等执法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能分工,建立和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专门抓的工作体系。各乡镇(街)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农资管理工作作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做好农资安全入户排查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农资经营企业和业户要牢固树立诚信经营意识,不参与制售假冒农资活动。对因失职渎职、顶风作案,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事故的相关领导、工作人员以及农资经营者,区里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要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农资监管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大的工作,要管好农资市场,规范农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社会氛围。农资管理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尤其是对新修改的《种子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各监管部门、经营企业和业户要重点学习,熟悉掌握修改后涉及农资方面的内容。
(三)要严格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各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联席、联防、联控、联管的“四联”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加强农资管理信息共享,对各自掌握的各种农资管理信息及时进行互相沟通、互相报告,便于联控。要进一步加强对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市场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特别是要加大农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该罚的罚,该抓的抓,该判的判,绝不姑息。
(四)要强化服务,加强队伍建设。各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服务职能和设备优势,为农民群众和经营业户提供优质服务,加强检验检测,防止不合格农资流入市场、投入使用。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依法文明行政,公开公正公平执法,严格按执法程序办事,自觉接受法律和社会的监督。
借此机会,我再对农资经营者提出几点要求:
一是要诚信守法经营。对于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事不要去做,不要因利益驱使而触犯法律,那样会得不偿失。
二是要严把进货关。今年,我区发生了一起将水溶剂肥料当做农药进行销售的案件,结果是群众上访、经营业户经济受损、信誉下降。因此,这方面一定要注意,农资商品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进货,并且在进货时,对农资是否已经审定或登记、标签是否合格、经营生产许可证是否真实、质量是否达标等问题都要弄清楚,确保符合法律规定。
三是要保证农资质量。销售的各类农资一定要向使用者提供真实的品种说明、使用技术和安全使用注意事项等。不要做虚假宣传,误导农民。尤其是种子经营业户,必须保证种子经营期间有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营场所为农民提供咨询。同时,提高自身及其他农资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加强农资产品售后服务,帮助农民解决农业生产中遇到的问题。
四是要积极配合调解。及时主动配合管理部门协调解决农资纠纷,不要以各种借口逃避、推卸责任。对出现问题不积极解决的经营者,要提高来年的种子质量保证金,对于特别严重的,取消下年经营资格。
总之,做好农资管理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希望各乡镇(街)、各监管部门从维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村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为我区农业生产安全、农民增收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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