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回购让高速公路真正姓“公”(3)

政府回购让高速公路真正姓“公”(3)

【启示与思考】

深圳市继回购梅观高速梅林至观澜段和盐田坳隧道经营权之后,第三次回购高速公路且一次性回购四条高速公路,以供民众免费通行。在全国高速公路一刀切收费的喧嚣收费语境中,深圳开内地之先河,三次以回购方式提前取消多条高速公路收费,此举体现出政府的民生情怀与责任担当,无愧于“改革开放排头兵”的美誉。

在政府已经出让了高速公路的经营权,收费路段交由收费企业经营管理,收费年限并未期满的背景下,深圳市此次回购高速公路花费高达130亿元,无疑增加了财政负担。但是政府给市民提供优良公共设施与免费公路服务,方便了市民的出行,保证了交通的畅通,降低了物流的成本,是政府的本分。由于高速公路是属于具有天然垄断属性的公共服务行业,政府不能简单地把高速公路服务往市场一推了之。政府回购高速公路供民众免费通行,既是为了解决交通拥堵难题,也是公路服务公益本质回归。

或许有人说,深圳市三次回购高速公路的做法虽好,并不容易推广。诚然,并不是所有的城市都拥有深圳那样的经济实力,有的地方或许“心有余力不足”。用什么方式提供高速公路服务,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其他地方不一定要照搬深圳经验。地方政府可以因地制宜对高速公路惠民服务作出细致温馨的制度安排。避免“免费通行”透支公共交通资源与政府财力。

不仅公路服务如此,其他公益事业也是这个道理。比如部分地方开启免费医疗、免费教育模式,都体现出地方政府的公共财政情怀。在我看来,政府还应加大教育、医疗、水电气等公共事业投入力度,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加公共产品种类与数量。只有切实解决好衣食住行医等民众切身利益问题,才能让民众充分分享发展改革成果,让整个社会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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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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