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欧国家治理现代化动因:社会经济主体多元化(2)

西欧国家治理现代化动因:社会经济主体多元化(2)

社会压力加剧

西欧诸国作为老牌工业化、现代化国家,近年来面临地区发展不平衡、环境治理、社会保障、外来移民等社会问题,再发展压力加大。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考验着各国政府的执政水平和治理能力。德国、法国和比利时等国还都面临着区域发展差距大的问题。

其中德国的情况是,在两德统一后,“新德国”面临东西德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统一后的历届德国政府为此采取了多项措施,包括修订《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及相关配套法律、纵向和横向的财政转移支付并征收“团结附加税”等,取得了一定成效。

就比利时而言,北部以荷兰语为母语的弗兰德斯大区与南部以法语为母语的瓦隆大区之间的历史积怨和现实矛盾非常突出。为了解决民族冲突和平衡地区利益,比利时在1994年通过宪法改革,使其政府结构和治理体系更具包容性。当下,如何提高决策效率、加强各民族的国家认同感,是比利时国家治理中亟待解决的难题。

法国地区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各地发展受自然、历史、传统等因素影响较深。中央政府权力过度集中,其所推行的统一的公共政策,无法适应各地具体情况,反而束缚了地方的经济社会活力和创造力。因此,在20世纪80年代初,有关改革的呼声高涨。时任法国总统密特朗曾说:“过去,法国的形成应该归功于一个强大并集中的中央政权。今天,要维持法国的统一而不至于分裂,却需要一个分权的政府体制。”在其推动之下,法国从1982年开始赋予地方更多自主权,这直接推动了法国地方治理的变革,增强了地方经济的活力。

此外,福利国家制度目前在西欧遇到困境,迫使各国政府不得不重视这一问题。德国社会福利政策带有明显的社会市场经济特征,其要点在于强调国家和市场共同发挥作用,提倡建立社会组织参与协调、雇员代表与资方代表共同决策的劳资关系,实施全民覆盖、保障水平较高的社会福利政策。近年来德国在坚持社会福利制度的社会市场经济传统的同时,大力推行改革。例如,德国政府实施的“2010年议程”改革计划,内容涵盖降低税率以增加个人和企业收入、改革失业保险和救济金制度、强化再就业培训和激励等举措,通过政府、市场、企业和个人的共同参与,取得了良好成效。波恩大学全球研究中心主任、德国华人教授协会主席辜学武教授认为,相比瑞典、挪威等北欧高福利国家而言,德国的社会福利政策相对保守,个人就业愿望较强,因而“懒汉现象”较少。相比之下,法国在社会保障领域的改革相对滞后,因而政府的公共财政压力大,青年失业率居高不下,政府的治理能力受到质疑。

总之,国家治理总体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归根到底是由经济基础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一个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手段,与其历史传统、发展现实紧密相关,具有很强的内生性。从西欧学术界关于治理的相关探讨以及西欧各国的治理实践来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力的集中体现,对经济基础和生产力发展的能动作用日益突出。国家治理体系是否完善,治理能力强弱如何,已经成为一国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内容,是衡量一国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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