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3)

专家解读《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3)

“黑名单”制度 加大拖欠工资违法成本

针对企业拖欠工资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强调,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意见》还首次从国家层面将工资支付情况纳入企业诚信评价的重要范畴。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在我国之所以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社会诚信体系的缺失。”刘军胜认为,《意见》提出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对于推动我国诚信体系建设、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意见》还提出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法律制度,在总结相关行业有效做法和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加快工资支付保障相关立法,为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提供法制保障。“这既是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现实要求,也是我国工资支付保障立法实践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我们在实践中要切实落实,这也是最终有效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根本保证。”刘军胜对此表示。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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