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社会建设,群众幸福指数持续攀升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改善公共服务,加大民生保障,创新社会治理,群众幸福指数持续攀升。一是社会事业蓬勃发展。丹中南校区、薄改工程等重点教育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思源实验学校建成招生,高考二本以上上线率居全市第三,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通过市上验收,争创省级教育强县收效明显。卫生和计生工作深入推进,城乡卫生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2.65‰,全国“养育未来”现场观摩会在我县召开。成功举办了第三届“劳动杯”职工运动会,县体育场综合训练馆投入使用,游泳馆建设主体竣工。全面落实文化惠民政策,安装广播电视户户通设备6968套,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率达100%,开展农村电影放映2360场次,举办群众性文化活动160余场次,原创歌曲《一曲乡音唱希望》获得**省“群星奖”,联合拍摄的励志电影《奔梦》在央视6频道播出。国家级科普示范县创建通过省上验收,省级科技创新型示范县建设稳步推进,科技对县域经济的贡献率不断提升。二是社保水平有效提升。坚持“两个80%”用于民生,166个民生工程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完成投资17.7亿元,竣工83个。2700户移民搬迁工程房建主体竣工,其中2000套达到入住条件;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350套,竣工150套,“十二五”轮候计划全面完成,**移民搬迁工程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走在全市“第一方阵”。认真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和优抚对象抚恤及生活补助等政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养老等保险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26个,县失能老人公寓楼和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主体竣工。建成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农民工创业基地各2个、创业示范企业4个,新增城镇就业岗位287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7%,967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6万人,创收9.25亿元,同比增长8%,城乡群众日子更加殷实幸福。三是社会大局安定有序。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加大法治创建和法治宣传培训力度,广大群众知法、尊法、守法意识明显增强。探索建立了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无缝对接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新机制,增强了源头治理实效,在全市推广。坚持依法治访,积极探索群众工作与法治手段相结合的新机制,依法解决群众利益诉求,信访工作取得历史上最好成绩,实现进京“零非访”,受到市委、市政府嘉奖。深化平安**建设,扎实开展社会治理综合治理和严打整治斗争,“两率一度”持续攀升。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示范县通过市级验收,无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五、创新载体带动,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建党,建立“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五个五”党建责任清单,出台镇办和部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考核问责办法,党建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统筹推进“五大党建”和“五个标兵”评选活动,以领导干部引领科学发展、农村党员引领脱贫致富、社区党员引领和谐稳定、机关党员引领服务群众、“两新”党员引领岗位奉献“五个引领”为主要内容的“先锋引领。**朝阳”党建主题实践活动收效明显,1个四星级非公经济党组织通过省级认证,2个四星级、6个三星级社区分别通过省、市认证,全市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现场会在我县召开,党建责任清单、“三个五”非公党建“**模式”、选派管理“第一书记”先后被《**日报》报道。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统一部署和要求,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分类开展“五比五提升五促进”活动,以“先锋引领·**朝阳”为载体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取得阶段性成效,共查找不严不实问题984条,已整改604条,正在整改380条。全面落实市委提出的干部选拔任用“七大机制”和“三项措施”,坚持“好干部”标准、“三严三实”和“四有”要求选任干部,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提升。率先在全市出台《关于健全村组干部补贴制度和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中招录公务员、选拔副镇长各1名,有效激发了村级干部工作积极性。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省、市决策部署精神为重点,加大党员干部培训教育力度,培训党员干部2万余人次。积极引进紧缺人才,评选表彰优秀人才10名,人才聚留环境不断优化。创新推行善行义举“四德榜”、诚信“红黑榜”制度,大力开展“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创建活动,“社区大讲堂”、舆论引导等工作得到省上肯定,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完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大问责问效力度,有效激发了各级干部抓落实、抓发展的积极性。
六、落实“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加强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创新推行以“两责任、两公示、两监督、两述职、两报告、两追究”为主要内容的“六个二”工作法,制定了县、县级部门和镇办、村(社区)三级主体责任分解图,建立领导干部“两个责任”台账,厘清了各级工作责任,促进了“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实行县委常委、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县政府党员副县长半年、年终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情抄告”、“问责提议书”制度,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约谈办法》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对相关责任领导进行了追责,倒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创新推行作风建设举报卡、廉政灶就餐餐券结算等制度,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笼子。深入开展“十廉”活动,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督管理,严格实行“一案三查”和“一责双问”制度,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大力正风肃纪,有效净化了党风政风。全县共受理初核问题线索171件,立案118件,结案10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6人。积极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三转”,在人员编制、环境改善、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将县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28个精简为8个,完成镇纪委书记参与非纪检监察业务清理调整,启动了县廉政教育培训中心和标准化办案工作区建设,探索推行县直纪检组长统派直管和镇纪委书记区域化协作办公制度,确保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十条意见》,全面实行县直部门“五条措施”、村级“五项举措”,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和责任追究办法,开展现场观摩和测评打分,推动镇办“五项制度”不折不扣落实,接受了《人民日报》专题采访,并被《**工作交流》刊发推广。加强县、镇、村(社区)三级“一平台四中心”运行服务管理,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及时严肃惩戒违纪违规的人和事,促进了各级干部作风持续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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