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带薪护理”是可尝试的政策选项

实施“带薪护理”是可尝试的政策选项

本市将研究、出台一系列政策解决居家养老问题。其中,将研究居家养老子女带薪护理政策。今天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全体会,审议市政府关于《北京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1月24日《法制晚报》

带薪护理假并非新鲜事物,在计划生育政策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夫妻一方生育之后,妻子可以享受产假,而男方则可以享受为期不短的带薪护理假。不过,将带薪护理假引入到居家养老的范畴,算得上“吃头啖汤”了。北京市要推行居家养老的政策,解决养老保障措施不力的现实问题,实行“带薪护理”就成了难以回避的政策选项。

一般来说,需要到带薪护理的地步,要么是家中的老人身体健康很差,需要家人尤其是孩子的亲自护理;还有的就是老人处于病中,情况很危重而到了人生的最后关头,让子女在侧以“尽最后之孝”,以做到最后的临终关怀。不过,囿于用人单位严格的管理制度,以及出于对请假之后的失业风险考虑,很多员工不最请假,也就无法在父母最需要的时候,在其身边照顾,最终留下“未能最后陪伴”的终生遗憾,很多老人在临终之时,都未能满足一下“见子女最后一面”的愿望。

实行带薪护理假之后,情况显然就完全不一样了。当其获得政策肯定并上升到法律层面,也就意味着“常回家看看”将会更有保障,之前令子女烦恼不已的“时间问题”,则可能迎刃而解。尤其是在当前,带薪休假制度还未能执行到位的情况下,通过带薪护理制度的实施,则有制度补强的作用。此外,即使是出于道德的的浅层考量,如同将“常回家看看”入法一样,既同样具有社会道德引导和培育的作用,并由此引发社会更广泛的道德认同。当“常;回家看看”的道德要求,最终有了“常回家护理”的技术保障之后,对于空巢老人及其子女来说,都是一种莫大的权利解放与满足。

道德不是空中楼阁,也不会不食人间烟火,给其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才能让其生根发芽,开花结果,无论是对见义勇为的重奖,还是居家养老子女带薪护理政策,都是将空洞的道德要求,上升到实质性的制度保障上来。唯有给每个责任者,赋予更多的权利,提供更广阔的制度空间,那么其才会有完全施展的空间,也才能避免“子欲孝,而条件不具备”的窘境。当然,当居家养老被深度释放和满足之后,对于整个社会都能起到多重催化剂的作用。

不过,理想很美好,现实却很骨感。从现实来看,带薪护理要落到实处,并非一件容易的事,还面临着诸多的难题和挑战。比如用人单位不履行义务,不给员工放假而故意刁难怎么处理?要知道,在带薪休假、婚育假都难以满足,在“生二胎要申请”的权利保障语境下,若是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没有严厉的惩罚机制,没有具的操作性的奖励政策,让用人单位既不敢侵权,又乐于护权,那么带薪护理就可能成为纸面风景,并成为对政策善意最直接的讽刺。

当然,无论其走向如何,固然不能达到一蹴而就的效果,不过抱以且行且试的态度,在实施之后不断的完善与优化,都是极为明智而现实的选择。那怕其本身也不完美并略带仓促,不过肯定其善意才能公共政策更有张力。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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