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改目的不是“国退民进”

混改目的不是“国退民进”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以来,各地陆续公布了改革的举措。如北京表示支持央企、民企、外资等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市属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合资经营,上海也提出深化国有企业开放性市场化重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金碚在接受光明网记者采访时强调,混和所有制改革能否做到优势互补还需靠实践来验证,而目前改革动力不足也是一大难题。以下为采访实录:

混合后并非只吸收优点而排除缺点

混和所有制改革的问题比较复杂。理论上,就是把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各自的优点、优势结合在一起。国有企业有公益性的优势,国家能够安排战略性的决策,另外还有融资、信誉等等方面的优势。但它也有弱点,灵活性不够,受到的管束较多,生产效率因此会受到影响。于是,设想把民营企业引进来。这样,民营企业的活力与国有企业的战略性结合在一起,岂不是两全其美。

大家都说国有企业垄断,一家独大,带来垄断利润,如果民营企业参与进来,就能分享垄断利润。我认为这个想法没有太大道理。让民营企业分享垄断行业的垄断利润,不能作为一个长远的考虑。从根本上说,还是如何混合的问题,像转基因产品一样,设想把两个东西结合在一起,只结合二者的优点,缺点都排除了。这种想法能不能实现,还是要靠实践来证明,弄不好二者的缺点都有了,优点反而排除了。那么,也就没有达到混改的目的。

混改的目的不是“国退民进”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能否采用国退民进的方式?我认为这不是混改所能做到的。因为国有企业在绝对量上,要求保值增值发展。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也没有一项制度规定,减少国有企业资产的绝对量。既然绝对量不能减少,又要求保值增值,那么国有企业肯定不能通过这种方式来退。所有制改革,只能是相对的退,就是让民营企业做得更大,国有企业的比重在减少,而不是绝对量的减少。这种逻辑能否通过混改来实现,同样需要实践。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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