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3)

推进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3)

农业生产能力仍然要继续保护和提高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虽然也是要解决农产品市场出清,防止出现农民销售农产品困难,但必须不以破坏农业生产能力为前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历过几轮农产品价格低迷和农民销售农产品困难的情形,过去每遇到这种情形,政策上就要求农民按市场需求调整农业结构,结果往往导致农民破坏农业生产能力,砍果树、杀母猪就是典型的案例,最终导致新一轮的农产品供求关系过度偏紧和农产品价格大幅度上涨。

为了有效避免农业周期性剧烈波动,要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必须做好农业生产能力保护和进一步提高的工作。对此,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继续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水利建设,在政策措施上要“将种粮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重点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产能提升”。

新时期我国农业取得明显成效的一条重要经验,是国家不断加大农业投入。继续保持农业投入力度不减,缓解农业资金供给不足和资金利用成本相对较高的矛盾,改善农业资金供给结构,仍然是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优先保障财政对农业农村的投入”,确保财政投入农业资金力度不减和总量有增加,同时,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鼓励和引导金融资本、工商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并“多层级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统筹”,发挥资金引导资源配置于现代农业发展的作用。

总之,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用发展新理念来解决当前“三农”难题的重要实践形式和有效途径,有助于提高我国农业比较效益,更好地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农业资源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必将对现代农业发展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产生积极作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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