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海自贸试验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践来看,要做好对市场主体海量的经营行为的全程监管,要解决三个难点。一是监管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二是监管动力不足问题; 三是监管权威不够问题。监管信息、监管动力、监管权威这三者构成监管机制优先运行的不可或缺的要素,同时是确保监管效果的关键因素。三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生共存。如果缺少某一个要素,监管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先来看信息不对称。从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情况来看,上海自贸试验区有8万家各类市场主体,各方面需要监管的事务呈现天文数字。面对如此庞大的信息,政府监管部门不可能完全掌握。尤其是对某一个监管部门而言,由于缺乏信息共享,对其他监管部门的信息难以及时掌握,所以,就单一部门而言,它的信息是不充分的。此外,与瞬息万变的市场运行而言,政府部门所掌握的信息具有静态性和滞后性,导致监管的滞后,甚至难以跟上。
再来看动力不足。首先,政府监管具有外部性:上海自贸试验区监管机关及其人员承担监管的成本,包括资金、实践、精力、设备等,而获得更多收益的是消费者、企业等,包括试验区外的消费者、企业等。这种外部性可能降低监管机构和人员的动力。其次,就监管工作而言,不仅费时费力(对试验区大量新型的业态和经营行为的监管更是如此),甚至吃亏不讨好。第三,监管机关和人员的惰性。由于缺乏工作热情、责任感、使命感,造成它们对工作的不投入,难以做到恪尽职守。
最后看权威性不够。如果对试验区大量不同所有制、内外资企业的监管难以做到一视同仁就会损害监管权威。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在试验区简政放权的过程中,一些中介组织会承担政府转移的监管事项,如会计、审计、质量检测等事务。在这些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管的过程中,由于这些机构的非公权力属性,以及它们不具有处罚职能而影响监管的权威性。
要解决上述三个难点问题,就不能仅仅依靠政府一家来从事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多元共治理论,必须整合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自身、社会公众的力量,化解试验区事中事后监管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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