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同志在会见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时指出,要做政治的明白人、发展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班子的带头人。在依法治国方略已经确立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力推进之时,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关乎我们党执政兴国,关乎人民幸福安康,关乎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三严三实”重在“严”,贵在“实”。“严”字宣示了党纪国法是带电的高压线,“实”字强调了恪守法则要融入日常生活,成为自觉的行为方式。领导干部要做到习近平同志所要求的“四类人”,“三严三实”是根本遵循。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之中,党员干部要以“三严三实”的要求为标准,在实际工作中努力提升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争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做法治型领导干部。
以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做人要实来夯实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
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做人要实要求领导干部将党的基本理论原则、思想道德律令和法律规范内化为自身的人格诉求和自觉的行为习惯,严格要求自己,真正做到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勤勤恳恳工作、踏踏实实干事,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做一个法治型领导干部,在法治素养上的基本要求在于,正确认识和对待权力,充分尊重和保障权利,发扬民主,最大程度促进公正。
认真学习宪法法律,真正知法懂法。简单的直觉产生不了法治意识,更不可能产生科学的法治理念。学习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是培养法治素养的前提。中组部干部监督局的一组数据显示,违法犯罪的领导干部中,约81.4%的人认为自己犯罪与不懂法有关。学习法律知识应该成为领导干部的一种自觉要求。领导干部的紧迫任务是积极主动地学习宪法和法律,牢牢树立宪法法律至上、依法行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切实养成尊重法律规定、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以适应“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需要。领导干部要做学法的模范,带头熟悉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争当法治理论与实践的行家里手。
强化法治意识,切实遵法信法。对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领导干部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作用。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法治理念。要强化纪律意识,严肃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强化组织意识,遵循组织程序,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强化规矩意识,坚持更高更严的标准,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努力做到律己严、做人实;必须增强法治信仰。要从思想和内心深处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把学法懂法作为履职从政的必修课和常修课;牢固树立党章意识,严格遵守党规党纪,自觉在党规党纪框架下创新实干、积极作为;敬畏手中的权力,自觉在法律和制度约束下用权,用法律来约束邪念、规范行为,自觉按法律设定的程序施政,努力做到修身严、律己严、用权严。
自觉接受监督,严格带头守法。领导干部严守政治规矩、秉持法律规则,一身正气,自然可以以上率下。习近平同志反复强调,领导干部使用权力,当然要接受党和人民监督,不想接受监督的人,不能自觉接受监督的人,觉得接受党和人民监督不舒服的人,不具备当领导干部的起码素质。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的关键,在于自觉接受法律监督以及依据法律规定产生的专门监督、政党监督、公民监督、社会监督等,以外在监督促进内在遵守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每个领导干部遵守宪法和法律都要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具体行为习惯做起。凡是法律禁止的,均不为;凡是法律提倡的,认真对待;凡是法律保护的,依法理性而为。领导干部要养成自觉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并为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做出示范和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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