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中国环保:改善环境质量是核心

“十三五”中国环保:改善环境质量是核心

《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目前已经形成初稿,并经2016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讨论。“十三五”既是实现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窗口期、转折期,也是负重前行的攻坚期。与以往的规划相比,环保“十三五”规划从边界到内容将有哪些变化和调整?如何看待这个即将出台的新规划?本期,《生态》版特约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加以阐释。

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问题交织

近年来我国污染治理力度前所未有,进程加速推进,总体处于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问题交织的战略相持期,表现为四大特征:

1、容量超载

我国污染物排放逼近或者超过承载,这是我国资源环境国情的重大判断。在长期粗放发展模式下,随着快速工业化和城镇化,污染物排放增长快、总量大。另外,近年来因生态空间压缩破碎、气象自然等因素导致承载能力总体下降,时空波动加大。分子增加、分母减少导致的容量超载国情短期内不会根本扭转,相应地生态环境系统脆弱性、风险性明显加大,必须过容量“紧日子”、应对硬约束。

2、质量仍差

2015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为50微克/立方米,仅76个城市年均值达标。与发达国家标准相比,我国环境质量仍然很差,生态环境成为社会需求强烈的稀缺产品。理论上,要确立提供生态产品属于发展内涵、生态产品具有产权与价值;实践上,要主动适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社会公众诉求明显提升的“新常态”,环境质量改善成为全面小康社会难度最大但必须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完成的任务。

3、稳中趋好

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效明显,部分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全国好Ⅲ类水体由1994年的24.9%上升至64.5%,劣V类水体由1999年的37.1%下降至8.8%,大江大河水质改善力度非常大;酸雨面积恢复到20世纪90年代水平,空气质量改善初见成效。但环境改善的幅度与老百姓的需求有较大差距,甚至与感受有反差,这有认知方式、方法问题,也有环境监测点位关注国家生态环境“大系统”与群众关注身边生活质量“小问题”之间“错位”导致的客观现实。

4、区域分异

我国区域间工业化进程、资源能源消耗、环境禀赋、污染排放强度差异大,不同区域、流域和城市环境问题分化,质量改善步伐不可能“齐步走”、同步达标,全国960万平方公里不能靠“一招鲜”或一个“方程式”来解决,全国统一性的总量控制方略要更加服从、服务于不同区域差异化环境问题的解决,必须制定、实施更加精细化的环境管理政策。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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