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中国环保:改善环境质量是核心(3)

“十三五”中国环保:改善环境质量是核心(3)

将改革蓝图具体化为施工图

要瞄准问题,突出重点,转变方式,将顶层设计和改革蓝图具体化为施工图,把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的“十三五”生态环保规划谋划好,任务部署好。

以三大行动计划为核心,做深做细做实环境质量管理。稳步推进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行国家考核、国家监测的事权财权重大调整,积极推动环保督政巡视,实施生态环保党政同责……这些制度改革使全面环境质量管理具有前所未有的坚实基础。“十三五”生态环保规划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要求分解到338个城市,水环境质量目标分解到1900个控制单元,各地方都能对号入座、认领任务要求,实施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切切实实把大气、土壤与水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变成一个操作性强的“施工图”。

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提高治污成效。十八届五中全会倡导绿色富国、绿色惠民,要求在实现绿色化底线要求的同时,推动形成“绿色即发展”的内生机制。要做硬空间、红线、准入等环境宏观调整,增量生态化改造和绿色新增长点培育并重,资源能源消耗控制与治污减排同步,在治标的同时加大治本力度。同时,环境治理要“稳、准、狠”。这个“准”字特别重要,由地方根据差异化环境问题提出针对性、有效性措施,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让一部分区域率先达标,其他区域明显改善。

重构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和机制。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就要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两条制度链条很重要,其一是督政体系。我国长期存在保护弱、发展强,或者一拨人搞发展、一拨人搞保护,这种负向激励制度不利于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要发挥机制体制优势,抓好“关键少数”,实行发展与保护“一岗双责”,倒逼地方党委政府积极主动地实现生态环保和经济发展的融合协调。其二是督企体系。综合运用环境司法、排污许可、信息公开、损害赔偿追责等制度,落实企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将所有固定污染源纳入监管范围,实施行业化、系统性、精细化的全过程管理。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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