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省级扶贫成效考核办法四大看点(3)

解读省级扶贫成效考核办法四大看点(3)

先立“军令状” 再动“指挥棒”

看点四:考核结果或与“官帽”挂钩

随着考核办法的出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官帽”戴得稳不稳,或许将与脱贫成效息息相关。

考核办法明确指出,考核结果作为对省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22省份的脱贫考核结果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予以通报。对完成年度计划减贫成效显著的省份,给予一定奖励。

脱贫任务完成好的有奖励,出问题的则要追究责任。考核办法强调,如果出现办法中所列6大问题,将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省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责任追究。

“以前地方上政绩考核多以GDP论英雄,扶贫工作干得好没奖励,干得不好也没有处罚。”中国人民大学反贫困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汪三贵说,随着考核办法的出台,各地扶贫开发工作必将“上紧发条”,呈现全新局面。

在河南,当地已经出台了全省扶贫开发考核办法,“口头重视、实际靠边”的扶贫工作状况成为“过去时”。河南兰考县主抓扶贫的副县长杨志海说,根据考核办法,贫困县扶贫开发占60%的考核权重,不仅要全省排名,排名靠后的还要通报问责。他坦言:“一刻不敢放松,心里仿佛压着块大石头。”(新华社记者林晖、李放、刘娟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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