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灯·路——论美的神圣性(3)

镜·灯·路——论美的神圣性(3)

这是前人给我们留下来的重要成果,其中有许多值得借鉴的东西。但是,其中有一个问题,就是能不能将人理解为孤立的个体,将审美活动理解为孤立的过程?马克思讲,人之所以是有意识存在物是因为人是类的存在物;之所以是类的存在物是因为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美几乎是人的一种近乎本能的需求,但这种“似本能”植根于人的类生活之中。审美活动的背后总有一个共同的群体,特别是在崇高的鉴赏中,不仅类的意识,而且国家意识、民族意识、道德意识、宗教意识等等都会介入其中。美的神圣性实际上是各种社会意识的综合体现,其中积淀着人类数十、数百甚至数千年形成的共同智慧。一面旗帜,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神圣的,因为它是我们这个伟大国度的象征;一处遗址,比如奥林匹斯山是神圣的,因为它是古希腊人心目中诸神的所在地;一段传奇,比如耶稣的受难和复活是神圣的,因为它寄予了基督教信徒们对上帝的信、望和爱;白鹿洞、岳麓、嵩阳、应天四大书院是神圣的,因为它们曾是称得上中国文化脊梁的众多先贤传经论道、著书立说、授徒讲学的地方。美的神圣性是对一定的人类群体而言的,一个人无所谓神圣性,因为一个人不可能超越自己。美的神圣性是美的哲学或社会学的概念,不是美的生理学或生物学概念。这就是说,美的神圣性与社会交往、与爱相关联,美的秩序就是爱的秩序,大美的背后是大爱。什么是自由?超越有限,融入群体,实现自我。审美活动之所以是一条通向自由的路,因为审美活动是通过融入群体,通过爱超越有限和实现自我的活动。从经验之美到超验之美,即从感性到理性,从自然到自由,从有限到无限,每一层递进都意味着融入更大的人类群体,同时意味着在更大程度上超越有限和实现自我。

康德在《实用人类学》中称人“作为有理性能力的动物”“具有一种自己创造自己的特性”,表现在:第一,保持着自己和自己的类;第二,锻炼和教育着自己的类;第三,将类当作社会性系统进行治理。这段话表明,康德晚年意识到了理性与类的不可分割。理性就是类的意识,理性或类的意识就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特性和立足点。以这个观点反思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所讲的“主观合目的性原理”,会觉得其中讲的只是应该讲的一半。审美判断是单称判断,但有普遍的有效性,可以要求别的人的赞同。为什么?因为人之间有“共通感”,为什么有“共通感”,因为人是类的存在物,不可能脱离类的意识或潜意识。所谓“合目的性”是指人类或者说是作为人类一分子的个体。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康德晚年大力批判“审美的个人主义”。美作为镜、灯和路首先是属于人类的,其次才是属于个体的。美的神圣性是人类进行自我保存、自我教育、自我治理的方式,每个个体只有作为类的一分子才会理解、景仰、向往美的神圣性,也才有可能在审美活动中得到精神上的提升,乃至达到实现自我、超越自然的自由境界。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哲学系)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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