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灯·路——论美的神圣性

镜·灯·路——论美的神圣性

美的神圣性是对人而言的。在西方,最初提到美的神圣性的是将人比作“小宇宙”的德谟克利特。德谟克利特说:“凡是期望灵魂的善的人,是追求某种神圣的东西,而寻求肉体快乐的人则只有一种容易幻灭的好处。”又说:“大的快乐来自对美的作品的瞻仰。”美的神圣性是人的需要的产物,如果人没有一颗“善”的心灵,就不存在美的神圣性问题,也就没有由对美的“瞻仰”而带来的“大的快乐”。所以,美的“神圣性”不是自然科学的问题,也不是宗教神学的问题,而是哲学特别是美学的问题。毫无疑问,宇宙是否神圣,上帝是否神圣,并不取决于它们自己,而是取决于人的智慧、道德理性和生命体验。

美之所以神圣,是因为人是理性的动物,需要理性上的满足。美不过是一面镜子,用以发现和确认自己。其他动物无所谓美,因为它与自然是同一的,自然不是它的对象。人则不同,人虽也是感性的,但人有理性,懂得反省,能够与自然拉开距离,并将其当作观照对象(我理解的理性是超越悟性,但又以悟性为基础并将其包容于自身的理性)。人因为是感性的,所以对自然有一种认同感、亲和感;因为是理性的,所以又有一种超越感、神圣感。这样,在人面前就有两种美,一种是感性之美,一种是理性之美;与之相应有两种快乐,一种是通过感官引起的快乐,所谓“耳目之娱”,一种是通过体验产生的快乐,所谓“心神之娱”。前一种美在美学上称作经验之美或相对之美,后一种美称作超验之美或绝对之美。中国古代将后一种美叫作“大美”。熟悉西方美学史的人都知道,美学的开篇就是柏拉图对这两种美的区分和对后一种美即“美本身”的阐发。所谓“美本身”,就是美的理念,就是超验之美。按照柏拉图的说法,超验之美作为理念是“恒定静一”“独立不改”的,是诸神所栖居遨游的“真实界”的表征,而经验之美只是因“分有”超验之美而美的,因此是短暂的、虚幻的。人的灵魂是理性的灵魂,只有在理念中,即超验之美中才能够实现自己,并与诸神共享类似“濒临美的汪洋大海”般的永恒的快乐。柏拉图之后,新柏拉图主义、基督教神学、德国古典哲学都延续了这样的话题。

一弯清流,一丛翠绿,一盏华灯,一曲情歌可能是美的,但不会是神圣的;而一面旗帜,一处遗址,一段传奇,一座书院不仅可能是美的,而且可能是神圣的,这是因为在它们的感性形式下隐含着理性的内涵,这些理性内涵彰显并确证了人自己超越感性的理性的本性。

美之所以神圣,进一步说,是因为人需要走出自我,融入世界之中。美不过是悬在前面的一盏灯。理性是什么?亚里士多德说:理性是人之为人的“基质”,是一种“评判审虑的机能”。人需要辨别真假,为自己寻找一个可靠的生存环境;需要区分善恶,为自己确立一种合理的行为准则;同时需要评判美丑,为自己谋划一个值得向往的精神境界。但是,真或假的判断不关涉善恶,恶的可以是真的;善或恶的判断不关涉真假,假的可以是善的;唯有美或丑的判断是以真假、善恶为其底蕴的判断,是关涉事物整体的判断,是需要整个生命投入其中的判断。依照康德的讲法,这不是纯粹理性的判断,也不是实践理性的判断,而是介于它们之间,并将它们沟通在一起的“判断力”的判断。在这个意义上,海德格尔说“美是真理的去蔽”,康德说“美是道德的象征”,应该说是有道理的。美因何而神圣?就是因为美的背后是真、善,是一种完整的并且崇高的生命境界。

真、善、美是统一的,审美判断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真与假、善与恶的判断,不同的是:在经验层面上,感性是评价根据,所谓真,是实存意义的真,所谓善,是功利意义(合目的性)的善;在超验层面上,理性是评价尺度,所谓真,是本真意义的真,所谓善,是至善意义的善。经验之美确证了人有一双经验的眼睛,世界是一个经验的世界;理性之美确证了人有一双理性的眼睛(内在感官),世界是一个理性的世界。因此,人不可避免地陷入了生命的二元论中。人不能没有感性的享乐,因为人不能没有实存意义的真和功利意义的善;也不能没有理性的追索,因为人不能没有本体意义的真和至善意义的善。没有理性作为支撑的感性的享乐常常是令人堕落的陷阱,而没有感性作为根基的理性的愉悦又常常使人堕入玄想的黑洞。所以,在步入启蒙时代之后,经过上百年的反思,人们终于发现为理性所曾构建的超验世界中的主人,不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说的神,而是生活在经验世界的人自己,同时发现古罗马人朗吉弩斯讲的“崇高”不仅可以是写作的风格,而且可以是感性与理性、经验与超验相统一的神圣的审美境界。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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