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有效率的养老保险体系

建设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有效率的养老保险体系

2016年“两会”前瞻

摘要:按照“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十三五”时期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应当理性地走向定型,补充性保险则将有较快的发展,养老保险事业将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有效率地向前发展。

养老保险是惠及面最广、所需资金量最大、社会各界最关注的社会保障项目。随着劳动就业形式多样化、人口预期寿命延长和家庭养老保障功能弱化,人民群众对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及其相关服务有了更高期待。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始于1951年。20世纪80年代中期,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国家在社会养老保险领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探索。30多年过去,改革的主要成果可以概括为两条:一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养老保险体制机制基本建立;二是基本养老保险由工薪劳动者权益扩展为国民权益。

一、“十二五”时期养老保险事业的主要进展

近五年是我国养老保险事业发展最快的时期之一,国家《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所设定的养老保险发展目标基本实现。

(一) 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2011年7月开始实施的《社会保险法》对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制度模式、缴费和待遇办法、财政责任等作了具体规定。2012年,《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将基本养老保险列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一个重要项目。2011年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12年全国所有县级行政区全面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2014年,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15年,对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2014—2015年间,有关部门就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等补充性养老保险制定了相应的政策。这一系列举措,标志着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并向人员全覆盖迈进;标志着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思路开始付诸实施。

(二)基本养老保险惠及面持续扩大

随着国民基本养老保险权益的确立,工薪劳动者和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持续增长。特别是随着“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实施,小微企业、非公单位人员、农民工、劳务派遣员工、灵活就业人员、城镇个体户等积极参保。到2015年底,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58亿人,比2014年底增加1601万人,比“十一五”末增加4.98亿人。此外,各类人群的养老金保障待遇持续增长,为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切实改善

五年来,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养老保险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取得新进展,经办机构管理服务经费得到切实保障,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参保人员获得了更加高效优质的服务。随着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的出台,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更加方便,这对于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这一时期,各地区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信息化工作扎实推进,信息查询、咨询等个性化服务普遍开展,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在各地得到推广使用。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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