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发言稿(2)

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发言稿(2)

核心提示:切实改进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作风。深入开展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严肃查处上班迟到早退、玩游戏、干私活等行为。不断深化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教育,切实纠正党员干部脱离群众、作风霸道、特权观念严重等现象。

二、xxxx年重点工作任务

xxxx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十六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用延安精神指导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制度建设和创新,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为建设富裕、文明、幸福新富县提供坚强保障。

(一)扎实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一是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监督。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纠正和处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突击提拔干部等行为,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的问题。

二是全力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紧扣县十六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对经济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开发利用、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重大项目、重点镇建设、全国良好农业示范县创建,以及文明县城、卫生县城、园林县城创建的监督检查,派驻“三问”工作组,全力推动工作落实。认真开展投资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清理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行为,集中力量解决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规范、高效、文明的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二)深入推进制度创新,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省纪委把今年确定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化提升年”,各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部署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有序推进。

一要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制度运行的综合效果。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促使领导干部形成“带头学习制度、模范遵守制度、自觉执行制度”的良好习惯。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省市推行的反腐倡廉制度,全面开展领导干部向服务、管理对象述责述廉述效,重点解决好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报酬、乡镇办案协作区经费保障、药品“三统一”财政补偿、农村财务管理“五项制度”人员配备等问题,充分发挥制度的整体功能和综合效果。

二要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创新。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探索促进改革发展的监督制度;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防治损害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围绕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围绕反腐倡廉建设中的新形势新任务,在工作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实践,力争推出科学规范、特色鲜明、简便易行、管用有效的创新制度。

(三)不断深化作风建设,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一是切实改进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作风。深入开展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严肃查处上班迟到早退、玩游戏、干私活等行为。不断深化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教育,切实纠正党员干部脱离群众、作风霸道、特权观念严重等现象。加大治理庸懒散力度,着力解决敷衍了事、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查究力度,坚决纠正工作不实、落实不力、干劲不足等行为。

二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围绕解决群众“上学难、看病贵”的问题,严肃查纠学校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和违规办班、补课及套取国家“两免一补”资金的问题,坚决查处医药、医疗服务中乱加价、乱收费和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开单提成等行为。进一步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在建设、分配、管理等方面的监管,认真纠正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等行为,坚决杜绝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继续深入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站所、满意窗口、满意单位活动,不断深化民主评议工作,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四)深入贯彻《工作规划》,加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坚持教育、监督、预防、惩处相结合,全面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县委《实施办法》,突出重点,加快进度,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坚持教育、监督、预防、惩处相结合,全面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县委《实施办法》,突出重点,加快进度,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一是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矿产资源开发、退耕还林等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以及司法领域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加强对乡镇和纪工委办案指导,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通过排查一批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二是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效、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进一步深化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继续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健全完善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促进政府廉政勤政和依法行政。

(五)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是继续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大力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对弄虚作假、包庇、隐瞒不报、自查自纠不到位的单位,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深入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以落实《廉政准则》为重点,继续整治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等问题。严肃查处利用手中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直接或变相索取、接受他人财物的问题。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公款相互请吃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对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乔迁、过寿等为由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以及干部赌博等行为,要加大力度严肃查处,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严格自律。

三是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积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科学决策、权益保障机制。严格纠正在事务决策和管理中独断专行、损公肥私、与民争利等行为;严肃处理少数基层干部侵占挪用惠民资金、违规处置集体资产、侵吞集体收益等问题;坚决纠正推诿扯皮、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等行为,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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