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老百姓谋利益的反腐
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是,随着城镇化的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基层乡镇干部拥有对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权、处置权不断扩大,基层腐败问题也随之突出,特别是村民小组一级的腐败问题,呈高发态势,他们有的目无法纪,滥用职权,如在预留地开发过程中秘密与开发商谈判开发事宜,暗箱操作,中饱私囊;有的欺上瞒下,群体受贿,贪贿涉及村社干部中的支部书记、议事小组成员、群众代表、妇女代表等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有的前赴后继,非法侵占,前任和继任分别采取虚假列支、虚开发票、与开发商同谋等手段大肆敛财,少则数万余,多则百万元;有的卖光分光,假公济私,以牺牲村社集体经济利益为代价,换得自己及相关人的一夜暴富。这些老百姓身边的腐败,不仅直接侵害群众的利益,而且严重削弱党和政府的威信,造成社会思想混乱,直接危及社会基层政权稳定。
在群众眼里,反腐败打“老虎”天经地义,反腐败打“苍蝇”更是由衷高兴。把反腐败斗争同直接改善民生结合起来,更能体现我们党执政为民反腐败本质特征。中国官场反腐虽源远流长,但反腐最终能够改善民生的却很鲜见,历代王朝反腐斗争大多只沦为了官场内的权力争斗,反腐的最终目的也并非是为了普通民众的政治生活、物质生活、精神生活质量的全面提升和改善,官场上反贪腐大张旗鼓、轰轰烈烈,民间仍然是哀鸿遍野、水深火热。反腐反腐,越反越腐,越反百姓越痛苦,打倒一个被养肥的贪官,意味着又要养肥一个新的贪官,这样的反腐,不可能是改善民生的反腐,不可能得到百姓大众支持拥护。只有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的中国共产党,才能从真正意义上实现反腐败和民生建设的有机结合,让人民群众深刻感受到中国的反腐,是为老百姓谋利益的反腐。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