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大“网上经济体”对中国意味着什么

全球最大“网上经济体”对中国意味着什么

自昨日下午起,有些人的朋友圈就被“3万亿”刷屏:据新华社报道,截至21日14时58分,阿里巴巴2016财年电商交易额(GMV)达到3万亿元人民币。阿里有望在2016财年(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超越沃尔玛,成为全球最大的零售平台。

3万亿,这数字无疑太具震撼力。尽管说,近年来中国电商发展势头之迅猛,在不断突破公众的想象;尽管说,“双十一”电商平台成交额秒破纪录、屡创新高,已不是什么“新闻”;尽管说,阿里揽下的“全球最大”头衔已不计其数,如全球最大的电子商务网站、全球最大的创业孵化平台……可GMV达3万亿,仍让人为之震惊:这体量太惊人,这态势也太“吓人”。要知道,2015年全球8成以上国家GDP都不足3万亿元人民币。

阿里GMV突破3万亿,其意义显然溢出了企业业绩层面,而已变成世界商业史上极具标志性意义的大事件。当阿里仅用8000多名“小二”、13年时间,就达到了以往世界零售业“霸主”沃尔玛220万人、54年时间创造的体量,这堪称历史性的一刻;作为两种业态发展到极致的代表,阿里对沃尔玛的“超车”,也意味着一个时代的更迭,昭示着电子商务对传统零售、新经济对传统商业经济的超越。

3万亿是个里程碑,其背后倚靠的,是中国和世界巨量级的消费市场。中国电商业能蓬勃发展,阿里能成为全球最大“网上经济体”,本质上靠的就是创新和消费。而在中国经济处在转型关键窗口期,供给侧改革、对外开放新格局等词眼勾画着中国实现发展提质增效的路径的背景下,这对中国经济大局都会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毕竟,它对中国巨大内需市场的开发和科技带动的新兴产业的提振,跟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方向吻合;而它展现的新经济的巨大发展势能,到头来,也会加速结构调整、动力转换等因素对已有的经济变量平衡关系的改变进程,将中国经济带入另一个“次元”。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吴成玲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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