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明党纪,抵制历史虚无主义(2)

严明党纪,抵制历史虚无主义(2)

摘要: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重视对全体党员进行党史、国史的教育,早在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就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对党史的新发展都作出了郑重的总结,这为我们研究和宣传党史提供了根本依据。

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重视对全体党员进行党史、国史的教育,早在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就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对党史的新发展都作出了郑重的总结,这为我们研究和宣传党史提供了根本依据。党中央这次新修订的《条例》,把“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歪曲党史、军史”列入“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这是我们抵制历史虚无主义的有力武器,对那些惯于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散布不负责任观点的人,毫无疑问将是一种巨大的威慑。

《条例》的修订再一次说明,历史虚无主义不是一般性的社会思潮,它实质上是一股政治思潮。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凡是要推翻一个政权,总要先造成舆论,总要先做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革命的阶级是这样,反革命的阶级也是这样。”历史虚无主义思潮根本上是为敌对势力推翻政权制造舆论服务的,他们最常使用的伎俩之一就是通过丑化共产党的历史特别是丑化无产阶级革命领袖来达到这个目的。

历史虚无主义的破坏作用绝不限于对过去历史的歪曲,更在于影响现实的选择和对未来的引导。正因如此,历史虚无主义的传播总是与政治极端主义如影随形、密不可分,思想上的历史虚无主义,必然表现为政治上的极端主义,他们在实践上否定四项基本原则、颠覆现行制度。在当前历史虚无主义的各种表现形态中,有一种形态更需要引起我们高度警惕,这就是近年来以学术研究为包装的历史虚无主义。从表面上看,它似乎远离现实社会和政治,对社会的影响并不如民主社会主义、新自由主义等思潮那么直接,有时甚至以一种客观公正、中立的面貌出现,因而其传播和扩散往往未能引起人们的警惕,而误把它当作学术思潮中的不同观点加以“包容”。

责任编辑:李琨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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