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培育创新生态找准着力点
着眼于实现引领型发展,结合当前我国创新体系建设的现状和趋势,未来应该在夯实创新基础、促进协同创新、完善激励制度、发展共享经济等四个方面,加快制度创新步伐。
夯实创新基础。针对领军企业、前沿平台、重点人才和教育改革加快制度创新。重点考虑如何激励领军型企业在适应技术变革方面加快组织创新,如何更好地在构筑和优化创新生态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如何通过制度创新更好地帮助科技型初创企业跨越“死亡之谷”,提升企业存活率。以国家实验室为重点,探索与其使命相符的特殊制度安排,在人才选聘、项目管理、团队合作、科研评价相关机制方面实现突破。在培育领导型管理人才方面加快制度创新步伐,革新大学的传统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在科技园、产业园中探索构建加速器、孵化器等有机结合,形成链式服务的有效机制。
促进协同创新。在金融科技协同、产学研协同、区域协同、军民协同方面形成合作创新、开放创新的新体系,促进形成共生共荣的创新生态。高度重视金融、平台中介的作用,为金融支持创新、平台孵化企业提供制度支撑。探索促进大学与市场有效融合的整套体制机制,把人的双向流动作为产学研协同中的核心,更好地发挥大学中技术转移机构的作用,实现大学与产业界的充分对接。加强区域创新中心内部的制度协调,以打造创新型城市、共建创新试验区(包括全面创新综合改革试验区、开放创新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等)为抓手,在科技管理、财税体制、行政管理、户籍管理、市场开放等各方面,形成更高层次的制度创新。
完善激励制度。改变以往过分注重物的投资而忽视人的激励的局面,形成以人为中心的“人本型”激励制度,兼顾个人合理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加强分配方面的制度创新,确保分配制度客观地反映创新中的个人贡献,做到精准激励、有效激励,发挥激励制度的示范效应。继续完善技术入股制度,下放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允许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实施转移转化,探索完善根据贡献大小调整主要负责人及其团队在相关收益中所占比例的机制。重视非物质性激励,允许更高层次人才在科研团队和项目中拥有更大自主权和裁量权,在科研成果评价方面发挥国际同行的重要作用,建立更为公平、客观的评价机制。
发展共享经济。从近期来看,制约共享经济发展的制度性障碍首先体现在相关领域的监管与准入方面。但随着时间推移,监管与准入问题可能随着制度创新实现破冰,分享的范围有可能迅速扩大。随着“分享”涵盖物业、资源、时间、数据、技能等所有能使用的信息“资产”,其影响极有可能跨越产业边界,向医疗保健、教育培训等社会生活领域蔓延,进而衍生出更多制度性挑战。正因为如此,共享经济有望成为未来制度创新最有可能取得突破性进展的领域。
(作者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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