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民:全球气候治理中的中国贡献

刘振民:全球气候治理中的中国贡献

在全球化深入发展的今天,各国利益深度交融,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通过国际合作应对全球性挑战,已经成为各国的明智选择。气候变化是典型的全球性议题,在国际议程中地位突出。2015年12月12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巴黎大会成功通过《巴黎协定》,表明国际合作应对全球性挑战不仅必要,而且可行。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采取切实行动应对气候变化,积极、建设性参与全球气候治理,提出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展现了负责任、有担当的大国风范。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倡导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弘扬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理念在气候变化领域的具体实践。气候外交成为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成功典范,也是新时期中国外交的重要课题。

 一

气候变化与人类生存和各国发展模式密切相关,围绕全球气候治理的谈判从来就不是一个简单的科学问题。1992年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为国际合作应对气候变化提供了法律框架,确定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机制。1997年通过的《京都议定书》和2012年通过的《〈京都议定书〉多哈修正案》为进一步落实《公约》作出了积极探索。但气候变化给人类社会带来的威胁与挑战依然存在。随着科学认知的不断深入,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紧迫感持续增强,各国在反思工业文明弊端的基础上,不懈探索人类未来发展模式和发展道路。可持续发展理念不断深入人心,绿色低碳发展渐成全球潮流,合作应对气候变化逐步形成共识。这为推进全球气候治理进程带来了新契机。

在此背景下,2011年气候变化德班会议开启了新的谈判进程,计划在2015年的巴黎大会上达成新的法律协议,建立适用于所有国家的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新机制。这一谈判进程关系到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事业的前景,关系到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未来,国际社会高度关注。2015年11月30日,约150个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出席了巴黎大会开幕活动,盛况空前,将多边气候外交推向新的高潮。经过艰苦谈判,巴黎大会最终协商一致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巴黎协定》。《巴黎协定》确立了2020年后国际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框架,创立了以“国家自主贡献”为核心、“自下而上”、相对宽松灵活的温室气体减排模式,开启了全球气候治理的新阶段。巴黎大会也因此成为全球气候治理进程的一座重要里程碑。

过去十年来,在保持最大发展中国家身份的同时,中国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和最大温室气体排放国,在气候变化领域的国际地位日益独特。随着中国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中国在气候治理领域的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持续上升,逐步迈向世界舞台中央,成为全球气候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参与方。站在实现国内发展转型和人类共同发展的历史高度,中国政府更加开拓创新、自信进取,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建设性参与全球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和谈判,成功促成巴黎大会达成历史性的《巴黎协定》,为全球气候治理进程作出了中国贡献。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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