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民:全球气候治理中的中国贡献(2)

刘振民:全球气候治理中的中国贡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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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主席多次指出,全球治理体制变革离不开理念的引领。要推动全球治理理念创新发展,积极发掘中华文化中积极的处世之道和治理理念同当今时代的共鸣点。2015年11月30日,习近平主席出席气候变化巴黎大会开幕活动,发表题为《携手构建合作共赢、公平合理的气候变化治理机制》的重要讲话,明确提出“各尽所能、合作共赢”、“奉行法治、公平正义”、“包容互鉴、共同发展”的全球治理理念,同时倡导和而不同,允许各国寻找最适合本国国情的应对之策。这些主张蕴含中华文化智慧,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诉求与呼声共鸣共振,形成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全球气候治理观。

一是合作共赢。中国文化的精髓强调“和合”,追求和谐、和平、合作、融合。基于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国提出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面对气候变化威胁,各方应休戚与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旁观心态和你输我赢的零和思维都不会有出路。中国主张各方通力合作,同舟共济,共迎挑战,共商应对气候变化大计,维护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各国还应挖掘气候变化合作潜力,探索符合各自国情的绿色低碳发展道路。

二是公平正义。公平正义一向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追求。孔子说,“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淮南子》中说,“公正无私,一言而万民齐”。公平的政治理想和道德理想是传统社会的根本法则。在气候变化问题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历史责任、发展阶段和应对能力不同,中国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强调发达国家应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保障发展中国家的正当权益,正是为了维护全球气候治理中的公平正义。

三是包容互鉴。“和而不同”体现了中国文化的大智慧。孟子说,“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各国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国情和能力都不同,很难用一个统一标准去规范。因此,中国主张各国间加强对话,尊重各自关切,允许各国寻找最适合本国国情的应对之策。《巴黎协定》最终确立的以“国家自主贡献”为主体、“自下而上”的减排机制,正是这种包容精神的体现。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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