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刚:公共决策要心中有“数”

薛刚:公共决策要心中有“数”

201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发布;9月,国务院又公布印发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当前,对于大数据技术将深刻影响和变革政府决策机制已形成普遍共识,专家学者对大数据在现代政府公共决策中的应用前景也进行了广泛探讨。但总体而言,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公共决策中对大数据的态度还相对比较保守,特别是,由于政府决策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大数据技术对公共决策议程的影响还非常有限。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政府决策主体对大数据技术在优化公共决策议程方面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李克强总理指出,现代政府一个很重要的标志,就是要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关切。尽管政府文件都允许公民提出决策建议,但普通老百姓的决策建议,在“经有关部门研究论证”“分管负责人审核”“主要负责人同意”等关口后,能提交政府会议研究的就所剩无几了。不少政府领导不了解大数据技术在改进优化公共决策议程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到通过大数据技术进行分析,可提高政府感知和把握社会公众期盼和诉求的能力。同时,借助大数据技术,公众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能由公众议程进入政府议程,并使得公共决策议程主要由政府主导逐渐转向社会公众意愿的充分表达,很多领导干部也认识不到这样将有效提升决策满意度。有的政府领导虽了解一些大数据知识和大数据技术对改进优化公共决策议程的作用,但对于数据准确性、分析结论可靠性以及隐私保护和安全等问题的顾虑较多,因此对运用大数据技术优化公共决策议程持保守观望倾向,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政府决策信息数据开放共享不足。现代政府是整体政府,讲究信息资源共享和跨部门协作。尽管中央政府明确要求“大力推动政府部门数据共享”“加强部门间业务协同”,但现实政府决策中数据部门分割和碎片化的问题仍很突出。不少政府部门有自己的专网,甚至同一部门内还有不同的数据信息系统。政府决策中,不少部门将自己获得的数据当成一种权力,守着自己的数据,重复建设、重复采集问题突出,且决策信息系统之间相互孤立,数据信息无法共享交流。因此,“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导致除拥有信息数据的部门外,其他政府部门无法获取这些宝贵数据,难以通过多元全面的数据关联分析更准确地获知公众的关注点和诉求从而进入公共决策议程。与此同时,公众想要得到政府数据,进而研究提出合理的决策建议,更是难上加难。

一些政府决策基础信息数据库还不够健全完善。随着信息化时代和大数据时代的不断演进,政府治理的复杂性和难度日益增加。与之相适应,数据成为现代政府至关重要的决策要素,“用数据说话”逐渐取代主观经验和直觉判断,基于数据驱动的公共决策议程成为现代政府决策议程设置的重要形式。数据源是应用大数据的前提,没有丰富连续的数据源,大数据分析就难以准确甚至无从谈起。当前,对于政府决策相当重要的一些基础数据库,我们采集和存储的数据数量还不够大,质量还不够高,难以通过大数据关联分析科学准确地筛选出决策问题并进入公共决策议程。比如,我们当前的市场监管基础数据库就不够健全丰富,市场主体相关信息,特别是整体、及时的监管信息还很有限,因此要利用大数据技术提高监管决策问题的针对性、预见性和回应性,优化监管决策议程,目前仍比较困难。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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