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能上能下”:评价处罚流程还需完善

落实“能上能下”:评价处罚流程还需完善

严把用人关,根据干部特点量才用才,最大限度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坚持让敢担责、能成事的干部上;用好问责制度,严格把关,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

目前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多为以人来决定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以制度选拔干部的机制被忽视或被操纵,这既是导致用人腐败的主要制度根源,也是导致干部“能上不能下”的主要思想根源。

湖北省调整28名官员的地方样本,说明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制度开始从纸面上的文字走进现实。在“能上能下”推行过程中,必须建立并完善评价、审批、处罚、监督的系统流程,将各方面纳入正规章程中,有理可据,有法可依

在官员生态圈中,“论资排辈”“进了保险柜”等思想曾一度“横行”,“无灾无害到公卿”等“官本位”思维模式似乎也有根深蒂固之态。此类思维不仅导致庸政懒政事件频发,甚至出现了为官不为的“四类先生”。

如何破除这种为官思想?2015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应势而立。

近日,官员“能上能下”地方样本出现——湖北28名在履职能力、精神状态或担当作为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被组织调整,其中8名官员被免。另外,22名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被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

“干部队伍曾经的老问题就是能上不能下。出现‘下’的情况,一般是退休、任满或者因腐败被查,干不好工作很难‘下’,‘为官不为’被免职的例子很少见。湖北省的样本对贯彻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起到了很好的榜样示范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问责、管理将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让‘下’落到实处。”著名反腐专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任建明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分析说。

地方样本起信号作用

“这势必带来官场的重大变革”,这是《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出台后,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给予的评价。

一直以来,中央领导多次强调建立“能上能下”制度的重要性,但这一制度真正成为党内法规,“规定”还是第一次。

据竹立家介绍,原来是组织部门“管进”,纪委“管出”;“规定”出台后,组织部门不仅“管进”,而且“管出”。

“此前官场生态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官员能上不能下,组织部门‘管进’,指的就是组织部出面多是升迁提拔或平级调动。降级、免职等,都是纪委出面,所以说纪委‘管出’。”在竹立家看来,“规定”能有效解决“能上不能下”问题,而且可以破除干部选拔中的“魔咒”:“一把手”或“关键少数”拍板,留下“买官卖官”“带病提拔”隐患;打破论资排辈“习俗”,不论年龄大小、职级高低,只要能力不足、政绩不及格,即便没有违法违纪,也要让出位置。

据了解,湖北此番调整28名官员的职务,其中8名官员“向下调整”,依据的是湖北省去年12月出台的《湖北省省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管理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出台后,今年1月6日,652名从各地各单位抽调的业务骨干组成了62个考核组,对市州、省直单位、省属企业高校的相关负责人,进行2015年度履职尽责考核。

“此次湖北以‘为官不为’免职官员,会对领导干部形成很有约束感的压力。曾经,‘上’便可高枕无忧,即使不提高自身领导觉悟、领导水平也可升迁;现在,所谓的‘好日子’一去不复返。”任建明分析说,“领导干部如果做得不好,通过这样的淘汰、问责机制,就要‘下’。这不仅对领导作为、善为将起到推动作用,也会对腐败起到很大的预防作用,会促进勤政、廉政,同时将促进领导干部队伍的新陈代谢、增强活力。”

对此次湖北省的“能上能下”样本,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小军的看法是,这是一个信号,“虽然过去对‘能上能下’已有规定,但各地有可能存在务虚不务实的问题。现在出现了地方样本,说明相关政策开始从纸面上的文字走进现实,也给各级官员释放一个明确信号,即‘为官不为’是要追究责任的,懒政、庸政、‘为官不为’者会随时‘下台’”。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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