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家新: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官管理制度(2)

徐家新: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官管理制度(2)

为法官提供相应职业保障有利于保证司法公正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行使审判权,承担着公平正义守护者的角色,应当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具有较丰富的社会经验,并受到更严格的司法责任制和职业道德的约束。我国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后,对法官的职业要求比其他公务员更加严格,主要体现在:一是入职门槛更高。初任法官必须经过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司法考试,具有相应法律工作经历,并经过较长时间的任前培训。二是肩负责任更重。根据中央统一要求,法官员额未来将严格控制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9%以内,入额法官将经过严格遴选。进入员额后,法官对其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三是职业伦理要求更严。受审判工作特殊性影响,法官要受到严格职业伦理的限制。比如,法官离任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终身不得在原任职法院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法官的配偶、子女在该法官任职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

从世界主要国家的经验来看,在实行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的同时,都相应提高了法官职业待遇水平,以促使法官立场更中立、心态更超脱、裁决更公正。在我国,过去由于法官等级与行政职级挂钩,基层法院法官职级低、待遇差、发展空间受限、晋升通道狭窄,导致法官职业尊荣感总体不高。不少一线办案法官为了晋升行政职级,选择到非审判部门工作或离开法院到其他单位工作。随着立案登记制、司法责任制、诉讼管辖制度改革的快速推进,审判任务和工作压力越来越重,优秀法官流失和断层现象更加突出。建立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就是针对影响法官队伍稳定的突出问题,坚持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加大职业保障力度,拓宽法官职业发展空间,引导法官立足基层,在办案岗位成长成才,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事业中安心专心工作。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