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不让城市人下乡限制了资源的有效配置,不是市场经济行为,会降低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问题是,当前农民的住房、宅基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究竟是市场经济的生产要素,还是兼有农民的基本保障和社会保险?若是农民的基本保障与社会保险,则基本保障能否自由交易?显然,基本保障是不能自由交易的,因为这是底线生存。城市人到农村买房子,是因为要为过剩资本找到储值手段,或要在农村多一个休闲去处,而对农民来讲,一旦他们失去农村住房,他们进城失败就不再能返乡,他们就失去了安身立命的根基。不是一个农民,而是在当前中国经济发展阶段,绝大多数农民都不可能在城市体面安居,农民失去返乡退路,中国当前的弹性社会结构也就不存在了。在城市这块狭窄局促空间中,激烈的不同人群、不同阶层、阶级之间的冲突也就会习以为常。那个时候,因为失去了农村这个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和蓄水池,再谈走出中等收入陷阱,就没有可能。
我们一定要认识到,当前的城乡二元结构不再是剥削农民的结构,而是对农民的保护。这一保护性结构是中国社会结构至今仍然可以保持巨大弹性的关键。一旦不再有保障性的城乡二元结构,一旦作为农村基本保障和社会保险的农村宅基地、住房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被当作了财产,可以拿到市场上交易,则进城失败的农民就失却了退路,中国在发展进程中再出现任何一次危机,都会有一个巨大的缺少弹性的结构性力量来加强其烈度,其结果就是,中国社会将陷入不同群体不同阶层发生冲突的中等收入陷阱中。
(作者为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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