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江永:驳日方在钓鱼岛问题上的欺人之谈(2)

刘江永:驳日方在钓鱼岛问题上的欺人之谈(2)

二、甲午战争前日本偷猎者已知钓鱼岛是中国的无人岛

日方曾杜撰了所谓古贺辰四郎1884年发现并派人开发钓鱼岛的谎言,经笔者揭穿后现已不再强调此事。但是,最近又抛出另一个所谓证据,即1893年井泽弥喜太赴“胡马岛”(钓鱼岛)在海上遇险漂至中国沿海获救,以此证明中方并不介意日本人前往钓鱼岛。

然而,据笔者掌握的第一手资料和日本外务省档案确认,井泽弥喜太是日本熊本县人,曾于1891年在钓鱼岛偷猎信天翁。1893年6月,井泽等人从琉球西南岛屿八重山赴钓鱼岛送米,但途中遭遇风暴被吹至中国浙江省平阳县。他们获救后去福州途中再度遇险,得到中国福建省地方官款待并派人护送到上海,移交给日本驻上海领事馆。问题在于,井泽弥喜太等获救的日本人并未向中国福建地方官讲明实情,而是谎称他们是从家乡九州到八重山运煤,途中遇险曾漂泊到“胡马岛”(KOBAJIMA,日方给黄尾屿篡改的岛名“久场岛”)。不过,井泽等人到上海后则向日本总领事代理林权助报告了他们从八重山去“胡马岛”(实为钓鱼岛)的真相。

值得注意的问题是,井泽当时为何要欺骗中国的地方官呢?答案只有一个,就是他们十分清楚前往偷猎的无人岛是中国岛屿,担心一旦实情暴露会受到中方追究。当时的中国地方官无从得知井泽弥喜太曾前往钓鱼岛偷猎,所以只能按惯例救助日本海上遇难人员并协助他们回国。沿海中国人的大爱善举,怎么能成为日本拥有钓鱼岛的“证据”呢?

事实上,直到1895年日本殖民统治台湾及其附属岛屿之后,井泽弥喜太才得以在钓鱼岛、黄尾屿常住并进行殖民开发。据井泽弥喜太的长女井泽真伎称,她1901年出生在黄尾屿。1972年1月8日井泽真伎留下宝贵的历史证言指出:“当时的日本政府也知道中国早已经对该岛屿命过名,后来通过日清战争(甲午战争)将其与台湾一同抢夺过来,并于明治二十九年(1896年)正式编入日本版图。日中两国之间应该建立良好的关系,此时日本提出要将其占为己有的无理主张是错误的。日本战败时曾承诺将台湾以及当时一并抢夺的岛屿归还中国,尖阁列岛(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理所当然地应该归还给它的故乡中国。” 这才是历史的真相。

近年来,日本外务省网站还展示了一些当年日本人登岛开发的照片,以证明钓鱼岛属于日本,这根本站不住脚。因为这些照片记录的都是1895年日本殖民统治台湾后对钓鱼岛进行殖民开拓的情形。古贺辰四郎1895年6月10日才向日本政府申请租借开发钓鱼岛,1896年9月获准。古贺承认,其主要背景是日本在甲午战争获胜后拥有了这些岛屿。日本通过甲午战争窃占钓鱼岛及整个台湾所依赖的《马关条约》,在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后已被废除。拿出几张日本殖民统治台湾时期对钓鱼岛毁灭性开发的照片来证明钓鱼岛是日本的“固有领土”,莫非日本还要将当年在中国大陆和台湾进行殖民掠夺的照片也作为日本拥有这些领土的依据?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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