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农民"李明丽(2)

摘要:李明丽是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五沟镇国政村的一名普通农妇。2015年8月19日,李明丽在广州南站换乘时,拾到一个黑色挎包,内有2.6万元现金、驾驶证、发票收据等贵重物品。虽然她与丈夫拾荒为生,家中还欠下10多万元债务,但是面对眼前巨款,李明丽丝毫没有动心,千方百计归还给失主。她说:“不是自己的钱,坚决不能要,咱不能给安徽人丢脸,不能给淮北人丢脸!”2015年12月,她荣登“中国好人榜”。

2.别人的钱我们可不能要 挣钱都不容易

“别人的钱我们可不能要,挣钱不容易,人家也一样。”一家三口通过电话“磋商”,一致得出结论,要将钱还给失主。李明丽说,她在小学一年级也只上了两三天,爱人也识字不多,唯恐一时疏忽还错了人,便让刘兵电话联系包里名片上的人。刘兵通过名片联系到一个姓余的人,这个人自称就是失主,双方商定第二天到中山市港口镇西街派出所。

李明丽正在家里打扫卫生。图片来源:淮北文明网

“平常捡破烂,我们住的房子也很破,就是一个铁皮屋。”刘光明说,他和妻子一晚上没睡着,“生怕钱万一被人偷走了,我们拿什么赔啊!”第二天上午9点多,刘光明和妻子到派出所将挎包交给民警,此时失主余先生也出现了。经过民警调查,确认包的确是余先生的,就将包还给了他。“里面一共有26000块钱,还有余先生的驾驶证。”派出所蔡警官说。

“他们跑了那么远,把钱还给我,真是碰到好人了,太感谢了!”余先生说。 

事实上,余先生也并非“土豪”,丢包那天,他是既懊恼又心疼,直到接到刘兵的电话,这一整天他才吃得下饭。拿到挎包后,他从里面掏出500元酬谢李明丽,却被婉言谢绝。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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