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错能否促有为:三位地方干部谈制度落地激发干劲(3)

容错能否促有为:三位地方干部谈制度落地激发干劲(3)

记者:就自身而言,敢不敢为推动改革发展试错?

郭康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干事创业,是党性的应有之义。作为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要更加主动适应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积极研究探索干部选拔任用方法途径,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为改革、发展选贤任能,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为改革者保驾护航。这个过程,会有改革、有创新,也会有失误、风险。我们需要有个宽容、理解的社会环境,这有助于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探索、推进工作。所以,对干部来说,不存在敢不敢的问题,而是必须做的要求。

潘智:可以用两句话概括,即“正人先正己”和“时不我待”。惠东发展正处在爬坡过坎、转型升级的重要关口,面临大量需要破题的“硬骨头”,等不起、慢不得。执纪部门干部必须带头大胆试、大胆闯、大胆干。

当然,我们制定的促进“为官有为”容错机制中,列明了详细的免责原则、免责条件、免责申请和认定程序,以及公开澄清事实、消除影响的办法。如果我本人履职、尽责、改革、创新过程中出现失误,只要符合“遵守法律、民主决策、积极作为、大胆创新、出于公心、有利工作”的免责原则,符合具体规定的免责条件,一样可以按照程序,申请免责,消除影响。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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