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码标价”岂是漫天要价?

“明码标价”岂是漫天要价?

“停机坪距离航站楼只有300米左右,乘坐摆渡车这么短的距离为何要收这么多钱?”近日,乘客小新(化名)在网上发帖称,其与同事于4日乘机从北京飞往温州,下机后,她为了帮头等舱的同事拿行李,就与其一同乘坐了头等舱专属的摆渡车。但因小新是经济舱乘客,所以被机场收取了398元的费用。面对小新所说的“霸王条款”质疑,温州机场回应称,收费是明码标价,并已提前告知了乘客。

300米收费398元,恕我大不敬,首先跳入我脑海的画面,真的很古老,在《水浒传》等小说中,这样的描写屡见不鲜:一队客商从一座山前经过,锣声响处,总会跳出一队人马拦住去路,口中高念“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若要从此过,留下买路财”,然后劫财上山。

432

温州机场是不是那样的拦路剪径客呢?当然不是,他们是国企,可以收费,但其做法又与剪径客异曲同工,毕竟这段路太短了,只有300米,而收费呢,却是398元,四舍五入,平均每米1.33元,这确实有点高,不能说是天价,至少该是高价。对此,他们不反省,不纠正,反而大言不惭地说这是“明码标价”,并称提前告知了乘客。

这就奇怪了,第一,300米收费398元还说是“明码标价”,这不是对明码标价内涵的误读就是曲解甚至歪曲:因为“明码标价”不是随意乱标价。按照物价部门要求,所有餐饮、娱乐和销售商品等都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即应当做到价签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货签对位、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更换。而且,《价格法》第七条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这使我想起前不久闹得沸沸扬扬的哈尔滨市北岸野生渔村“万元铁锅炖”事件。当时被曝光时,庄家祭出的理由也是“明码标价”,然而,“明码标价”不是“明码实价”,因为其他饭店一斤100多元,这家饭店每斤398元,怪哉,也是398元,这违背了《价格法》第七条中“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且涉嫌价格欺诈行为。

温州机场或许没有价格欺诈行为,但绝对违背了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和原则,是靠垄断强制消费,有剪径意味。 还有第二,提前告知乘客就合法吗?就可以卸责么?这个理由很牵强或者说很奇葩。《水浒传》中,那些打家劫舍的绿林强盗不是也“告知”了过路行人吗?你能说他们这样做就合法吗?况且,他们手里擎着的是明晃晃的刀。温州机场当然要温婉得多,可乘客有选择吗?可以讨价还价吗?这其中不也有被强迫被裹挟的意味吗?一言以蔽之,“明码标价”云云,不过是偷换概念,强词夺理,是乱收费的遮羞布。

【声明:本文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仅供参考。】

网友之家栏目投稿邮箱为:jst71ztz@126.com,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欢迎加入网友之家交流2群:531249826

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于川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