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互联网+”推动经济创新发展(2)

以“互联网+”推动经济创新发展(2)

二、推动“互联网+”发展的对策建议

近年来,我国在互联网技术、产业、应用以及跨界融合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已具备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的坚实基础,但也存在基础设施水平有待提高、互联网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亟待提升、传统企业运用互联网的意识和能力不足、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管等问题,亟待加以解决。为加快推动互联网与各领域深入融合和创新发展,需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鼓励互联网企业为“互联网+”环境搭建开放的平台。在“互联网+”环境下,所有行业都会被互联网改变,但互联网进入各行业有着不同的进入方式,互联网在改变传统行业之前自身必须做出转变。当各种企业积极拥抱互联网时,一是大型互联网企业应搭建开放的平台,以便多方能够在此平台上深度协作、利益共享,打造产业生产系统,给传统企业发展提供突破“瓶颈”的各种资源。二是互联网企业还要对行业需求进行定位分析,从而不断完善平台的功能。三是互联网企业要遵照共享经济模式,在核心价值和制度层面建立起极致诚信,为“互联网+”创建共赢的局面,稳定经济的增长。

第二,引导“互联网+”传统行业向纵深方向发展。“互联网+”传统行业应侧重采用互联网技术创新来驱动生产和变革流通,实现人、物品、流程与数据通过互联网结合为一体,促使传统行业的转型。同时,“互联网+”应向改造生产、产业协同纵深方向发展。在改造生产方面,调整生产管理经营,利用互联网“以用户为中心”的理念改造自身体制来适应互联网经营的需要。在产业协同方面,企业通过在供应链上的互联网化,逐步实现产业协同,企业可以围绕自身业务形成自己的生态,或者融入互联网生态中。

第三,通过“互联网+”带动区域间协调发展。区域经济的发展应面向信息服务高端领域发展,一是采用企业与地方政府合作共建的模式,如贵州建立云计算中心,向全国提供云计算、云存储和宽带资源等服务;通过投资建设数据中心,大大提升贵州大数据相关产业的规模,有利于培养人才,完成大数据产业体系。二是加大西部地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如重庆开通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提高了重庆电子商务类企业的网络营销竞争力,有助于中西部地区吸引集聚新兴产业,推动区域间协调发展。三是通过“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实施大力发展互联网平台、物流配送等多功能、多服务、多业态为一体的现代化电子商务集聚地,以互联网优质的服务平台带动传统实体市场经营实现线上线下互动,推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

(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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