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紧抓实抓好稳就业工作

抓紧抓实抓好稳就业工作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社会稳定的“压舱石”。高质量充分就业是巩固和改善民生、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和前提。今年4月30日,在部分省区市“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多措并举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有效稳住经济基本盘”。其中,稳就业起着基础性关键性作用。就业是老百姓收入之源,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我们应从战略高度认识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重要性,为增加就业岗位挖潜扩容,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切实把就业这个最基本的民生抓紧抓实抓好。

一、充分认识我国就业形势

就业是支撑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运行的“基本盘”,在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的背景下,稳就业就是稳信心、稳预期、稳大局。近年来,得益于一系列存量和增量政策带动,全国城镇新增就业连续几年保持在1200万人以上,展现了我国经济发展的韧性和活力,显示出我国经济与就业形势的向好趋势。但也要看到,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依然较多。

就业形势总体稳定。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我国经济总体仍保持平稳增长,经济运行向新向好,展现出强大的抗压能力和内生动力,为稳就业打下坚实基础。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聚力攻坚,各项宏观政策协同发力,经济呈现向好态势,社会信心持续提振,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5.4%,充分展现出我国经济强大的活力。一季度城镇新增就业308万人,同比多增5万人。3月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2%,比上月下降0.2个百分点。一季度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总量18795万人,同比增长1.1%。市场机构数据显示,生活服务、交通物流、居民服务等行业招聘需求同比增长,机器人算法工程师等人工智能岗位需求增长超过三成。1-5月份,城镇调查失业率均值为5.2%,低于预期控制目标,体现了我国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就业压力仍然较大。当前,受经济结构深度调整影响,我国劳动力供需两侧出现较大变化,就业总量压力依然不减,就业难、招工难并存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重点群体就业压力较大。比如,近年来,我国高校毕业生规模每年均超千万,今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规模预计达到1222万人,较去年增加43万人,再创新高。2024年以来,生活消费、新能源等行业招聘快速增长,但是高校毕业生比较青睐的互联网、房地产建筑、教育培训相关企业招聘需求恢复较慢,增加了岗位匹配的难度。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快速发展,也将对我国传统的就业产生深刻影响,大模型、人形机器人、自动驾驶等加速渗透各行业,引发客服、流水线工人等岗位的系统性替代,对就业趋势的影响不容忽视。

人口结构变化影响深远。人口老龄化和区域分化导致劳动力供给不平衡。总体上看,我国有14亿多人口、8亿多16岁至59岁劳动年龄人口,劳动参与率在国际上也属于较高水平,劳动力供给充足。但是,我国人口老龄化、劳动力大龄化趋势明显,人口发展“少子化”等特征凸显,对就业产生负面影响。2024年底,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全国总人口比重为22.0%,其中65岁及以上占比为15.6%,农民工的平均年龄已经超过43岁,预计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将从2024年的15.6%,提高到2032年的21.1%。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持续向沿海、沿江地区及内地城区集聚,人口分布呈现区域增减分化趋势,导致部分地区劳动力和人才过剩或短缺更加明显。

二、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必须抓紧抓实抓好。”就业是劳动者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就业稳则人心安,人心安则社会稳。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关系千家万户。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民生连着民心。解决好就业问题,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调查显示,就业成为老百姓收入最主要来源,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七成、脱贫家庭纯收入的八成,都来自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只有不断稳定和扩大就业,才能促进劳动者增收致富。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增长已与就业形势基本同步,2024年,我国就业形势趋于稳定,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314元,比上年实际增长5.1%;今年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179元,比上年同期实际增长5.6%。由此可见,就业是劳动者获得收入、提高生活水平的基本途径。如果居民收入预期不稳,不仅影响群众切身利益,也成为制约消费增长的重要因素。

稳就业就是稳信心稳预期,就能稳住经济基本盘。就业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是宏观经济的主要指标,也是衡量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就业形势好,消费者信心和生产者预期就会伴随转好。市场预期是影响经济活动的重要因素,有好的预期,投资者才会主动增加投资、经营者才会扩大生产、消费者才会愿意消费。今年4月25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提出,“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稳就业”被放在“四稳”之首。特别是在当前不确定性增强的外部环境下,稳就业才能稳预期,经济运行才稳;稳预期的本质是稳信心,信心不会凭空产生,体现在稳预期、强信心与稳就业稳经济的相互促进、良性循环中。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稳就业稳经济工作意义尤其重大。加大稳就业稳经济力度,有利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十四五”顺利收官,同时也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稳就业是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掌握战略主动的需要。稳就业是把握发展主动权的先手棋,是应对外部冲击、赢得发展优势的制胜之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稳增长、稳就业的压力始终存在。这不仅深刻阐明了我国就业面临的复杂发展环境,也鲜明指出了稳就业对于应对外部冲击、赢得发展优势的重要意义。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也是劳动力资源最丰富的国家,解决就业问题是一项长期的重大战略任务。面对国际环境深刻变化,必须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聚焦重点领域未雨绸缪,大力实施稳就业稳经济举措,深挖内需潜力、拓展开放空间,充分释放国内发展潜能,不断增强我国经济的生存力、竞争力、发展力、持续力,以国内大循环的内在稳定性和长期成长性对冲国际循环的不确定性,以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急剧变化的不确定性。

三、挖潜扩容、多措并举稳就业

今年3月,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方案,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岗位的挖潜扩容。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稳就业稳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4月2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不断完善稳就业稳经济的政策工具箱。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就业政策支持力度的通知》,从7个方面提出政策举措,着力稳就业。这些举措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研判、科学果断决策、因时因势而为的重大部署。我们应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稳经济的决策部署,迎难而上,稳住存量、扩展增量、提升质量,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搭建科研人员创业创新平台,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促进返乡入乡创业带动更多人就地就近就业,努力做好稳就业各项工作。

聚焦重点领域和行业,加大就业投入力度。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落实和完善稳岗返还、专项贷款、就业补贴等政策。一是加大支持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等经营主体。增加民营、中小微企业的首贷、续贷、信用贷支持力度,着力解决民企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平台作用,为民企做优做强提供更有力的资本市场支持。二是实施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进一步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更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将先进制造业企业纳入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范围,及时提供劳动用工咨询、招聘信息发布、用工指导等服务,稳定和扩大先进制造业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三是加强对外贸企业支持力度。稳住外贸就能更好稳住相关岗位,政府部门应助力解决因外部不确定性导致的暂时性经营困难,实行“一业一策、一企一策”,帮助出口企业规避风险,扩大服务产品“出海”,鼓励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等举措,稳住外贸基本盘,减轻外贸行业就业压力。四是加强对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支持力度。应继续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围绕消费新热点打造重点工程项目,加大岗位释放力度。

提高企业稳岗扩岗的积极性,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企业用人数量多、范围大、门类广,是稳就业的“主力军”。因此,稳就业的政策和资金要向企业集聚,壮大企业实力,增加就业岗位。一是立足差异性、增强针对性。不断完善稳就业稳经济的政策工具箱,加强各种工具的系统集成、协同配合,根据企业需要及时出台实施。对初创企业,除了租金减免、贷款优惠等常规支持,还要搭平台、给舞台、提供商机,营造更活跃的创业氛围。分级分类、量身定制惠企服务,降低企业招聘、用人的制度性成本。二是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强化产业和扩大就业协同发展。将扩大就业作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出发点,加快培育新兴产业就业新增长点,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三是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企业吸纳、稳定就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企业普遍具有就业容量大的特点,这些企业对技能要求相对较低,劳动者经过基础培训就能快速进入工作岗位,为广大劳动者提供广泛的就业机会。同时,能够吸引劳动力向城镇集中,带动相关产业链发展。发挥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企业吸纳就业优势,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化融资环境,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减轻企业负担,增加企业利润留存,为扩大生产和招聘员工提供更多可能。

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兜住民生底线。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脱贫人口、城市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服务于民生”,针对就业重点群体,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对职业技能提升能力建设的投资力度。首先,应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今年4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指出,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社会组织,可参照企业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政策;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国有企业,延续实施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应多方拓展就业渠道,通过大型招聘、直播带岗、网上签约等多种方式,为求职者提供便利和支持。加强毕业就业工作衔接,将校内就业服务适当向后延伸,提升就业服务有效性。其次,做好农民工、脱贫人口就业工作。我国有近3亿农民工,他们是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应强化劳务输入地和输出地协同,输入地需建立与输出地的劳务协作机制,通过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提供就业岗位。对务工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落实劳动权益保障,着力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尽可能支持务工人员稳定在本地。输出地应围绕劳务品牌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利用好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合力作用,抓好劳务品牌发现培育、发展提升、壮大升级,更好发挥其带就业、促产业的积极作用。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拓宽就近就业渠道,防止脱贫人口因失业导致规模性返贫。加强对农民工的关心关爱,密切关注农民工返乡返岗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活动。聚焦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大型安置区,保持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不变,稳定脱贫人口就业规模,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再次,做好困难人员就业工作。针对困难人员加大补贴支持力度,包括贷款优惠、税收优惠和培训补贴等,兜牢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群体就业底线,发挥好政府的“兜底”作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尽快就业,强化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帮扶。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健全失业登记、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岗位推荐、生活保障联动机制,开展常态化就业帮扶。加强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聚焦长期失业人员、大龄低技能人员、残疾人员等,集中开展就业攻坚。对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防止和纠正就业性别歧视,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益。做好就业监测,加强失业预警。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发放,及时提供临时救助,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作者: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司一级巡视员)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张弛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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